曹曼麗是李總的第二任妻子,李總已經58歲,曹曼麗才29歲,她是在26歲嫁給李總的。
李總這個男人喜新厭舊,他和曹曼麗結婚三年后,就出軌了,他的出軌對象是一個22歲的女模特。
有一天晚上,李總對曹曼麗說:“曼麗,我們離婚吧!”
曹曼麗說:“我早就知道你出軌了,我可以同意離婚,但是你必須給我2000萬元,只要你給我2000萬元,我就同意離婚。”
李總聽完曹曼麗的話后想了想,然后說:“好,我給你2000萬元。”
很快,李總就給了曹曼麗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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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其他的女人,有了2000萬元后,就會守著2000萬元過日子,但是曹曼麗和其他的女人不同, 她拿到2000萬元以后,就開始創業了。因為她嫁給李總以后,掌握了一些人脈,所以她創業后,就利用了她掌握的人脈。
也許是她的運氣好,她的創業獲得了成功。
曹曼麗不但人長得漂亮,而且有錢,一些媒婆給她做媒了,她對那些媒婆說,不要給她做媒,她這輩子不結婚了。
雖然曹曼麗對那些媒人說,她這輩子不結婚了,但是她作為一個正常的女人,還是需要男人的。
她需要男人怎么辦?她有的是辦法,她先后包養了三個小鮮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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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包養的第一個小鮮肉叫湯文,湯文20歲,但是看上去他的年齡像十七八歲。
湯文只是初中畢業,她初中畢業后就開始送外賣了。他送了幾年外賣后,被曹曼麗看上了。
一天下午,曹曼麗找到湯文后,對湯文說:“湯文,你不要送外賣了,我包養你,每個月給你6萬元。”
湯文很高興,他被曹曼麗包養后,不但有美女相伴,而且每個月有6萬元。
從那以后,湯文就被曹曼麗包養了。
有一天,曹曼麗參加了一次活動,結果她在活動中認識了一個男司儀,男司儀叫王山,王山不但個子高,而且長相英俊,曹曼麗頓時被王山吸引了。
晚上的時候,曹曼麗對湯文說:“你走吧!我不包養你了。”
一個星期后,王山被曹曼麗包養了,曹曼麗每個月給他7萬元。
曹曼麗包養王山一年后,發現了趙新,結果她看上了趙新。
一天晚上,她對王山說:“我不包養你了,明天你就走吧!”
王山走后,曹曼麗包養了趙新,她包養趙新的費用是一個月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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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由于市場的變化,曹曼麗的企業陷入了虧損。她的企業陷入虧損后,她沒有錢包養趙新了。一天晚上,她對趙新說:“趙新,我不能包養你了,你明天就離開這里吧!”
第二天上午,趙新就走了。
趙新走后,曹曼麗將企業轉讓給了別人。她將企業轉讓給了別人后,將欠的外債還了。
還完外債后,她將豪華別墅賣了。她賣完別墅后,去買了一套小房子。
從那以后,曹曼麗就過上了節儉的生活。
所以,人有錢的時候不要太張狂,要防患于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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