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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1000萬越南盾的罰單,開始為過度補習亮起紅燈,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條法規,更是一個社會對家庭本質的回歸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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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規透視,一紙法令背后的社會轉向
2026年12月15日,將成為越南家庭教育的一個分水嶺。根據越南政府最新頒布的第282/2025/ND-CP號法令,那些因外貌歧視家人、強迫子女過度學習的家長,將面臨最高1000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2800元)的罰款。
這項規定看似只是行政處罰條文的一次更新,實則向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家庭應遠離無形的暴力,回歸情感港灣的本質。
該法令涵蓋范圍之廣令人矚目——從公共場所管理、居住登記到家庭暴力防治,構建了一套完整的社會行為規范體系。而其中最引人深思的,莫過于對“家庭文明”的重新定義。
筆者認為,這標志著越南立法理念的重要進步——開始用法律的尺度丈量情感的邊界,那些曾被認為“家事”的隱蔽角落,如今被賦予了公共討論的價值。
二、罰款階梯:以金額為尺,丈量家庭傷害的層級?
法令通過明確的金額分層,建立了一套量化的行為評估體系,清晰地劃分了不同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
1?、基礎秩序違規(處罰金額:50萬至100萬越南盾)?
此層級針對影響公共環境與基礎管理的行為,具體包括:在城區或公共場所放任牲畜游蕩;縱容牲畜、植物或其他物品侵占道路、人行道等公共區域;在保護區或圍欄附近亂扔垃圾;以及在公寓樓內非法放牧家畜家禽等。
2?、家庭關系侵害(處罰金額: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
當行為上升至對家庭成員人格與情感的侵害時,處罰金額顯著提高。該層級明確定義了以下違法行為:蓄意阻止家庭成員與親屬會面或建立健康社會關系,實施孤立并造成持續性心理壓力;基于外貌、性別或個人能力歧視家庭成員;非法阻撓祖孫、父母子女、夫妻及兄弟姐妹等親屬間行使法定權利與義務;?以及強制要求家庭成員進行超出合理限度的過度學習。?
?3、嚴重暴力與疏失(處罰金額: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
這是法令處罰的最高級別,涵蓋兩種性質的嚴重過錯:
一是?積極暴力行為?,包括實施酷刑、虐待、毆打、威脅或其他故意損害健康與生命的行為;強迫家庭成員目睹針對人或動物的暴力場面,或強迫其接觸宣揚暴力的音視頻內容,從而造成深刻心理創傷。
二是?消極照護職責的違背?,具體表現為:未能依法撫養或照顧孕期婦女、36個月以下幼兒的母親、殘疾人、老年人、體弱者及喪失自理能力的家庭成員;或在家庭教育中嚴重失職。
此層級傳遞出明確的價值觀:?不作為的忽視與主動的暴力,在法律眼中具有同等的危害性。
三、細致剖析,重新定義家庭行為紅線
法令對家庭行為的規范展現出了驚人的細致度。在傳統認知中,法律通常只介入肢體暴力等極端行為,而此次越南法令卻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將諸多“軟暴力”納入規制范圍。
在罰款層級上,法令體現了鮮明的梯度原則。最基本的虐待、毆打、威脅等危害健康生命的行為,處罰上限為2000萬越南盾;而更具隱蔽性的心理操控行為,則被賦予了同等重要的地位。
那些曾被視為“教育嚴格”或“性格使然”的行為,如今被明確劃入違法范疇:
阻止家庭成員建立健康社會關系的“社交隔離”
基于外貌、性別或能力的家庭內部歧視
阻隔祖孫、親子之間情感聯結的行為
備受關注的“強迫過度學習”
最值得關注的是,法令對“心理暴力”的界定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細致程度——強迫家人目睹針對人或動物的暴力場景,或以特定內容造成持續心理壓力,將被處以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的最高額罰款。
在筆者看來,這種立法精度反映了現代社會對心理健康認知的深化。心靈的創傷有時比肉體的傷痕更加持久,而法律終于開始承認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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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層思考,過度學習禁令背后的教育焦慮
在所有處罰條款中,“強迫子女過度學習”這一項尤其引人深思。它精準地擊中了東亞文化圈普遍存在的教育焦慮痛點。
在越南乃至許多亞洲國家,“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傳統觀念依然根深蒂固。家長們往往不惜代價將孩子推向補習班和題海戰術,深信這是通往成功的唯一路徑。
而這條法規的本質,是在挑戰一種根深蒂固的文化假設: 即父母有權以“為你好”之名,無限侵占孩子的休息、玩耍和探索自我的時間。
筆者曾接觸過一位河內的初中生,她每天的日程從早上5點開始,到晚上11點結束,周末更是被各種才藝班填滿。“我感覺自己像一部學習機器,”她坦言,“我知道父母愛我,但這種愛讓我窒息。”
這條法規的意義不在于懲罰,而在于重新校準愛的表達方式——真正的教育不應是壓垮童年的負擔,而應是點亮內心的火種。
五、文化語境,家庭觀念與現代價值的碰撞
越南此次立法改革,放在其文化傳統背景下觀察更顯其突破性。以儒家文化為基底的越南社會,歷來重視家庭倫常,父母在家庭中享有近乎絕對的權威。
這種權威在過去被視為維系家庭穩定的基石,而在現代社會,其與個人權利、心理健康之間的張力日益凸顯。
新法令在傳統文化與現代價值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它既尊重父母的教育職責,又保護子女的基本權益;既維護家庭和諧,又防范以愛為名的傷害。
筆者認為,這種平衡恰恰是許多處于轉型期社會所需要的智慧。家庭不是法外之地,但法律的介入也需要把握分寸,避免破壞家庭應有的溫情。
就像是給狂奔的馬車系上韁繩,不是要讓車停下來,而是確保它不會在錯誤的道路上跌落懸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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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球視野,家庭教育立法的趨勢所向
越南并非首個對家庭教育行為進行立法規制的國家。在全球范圍內,類似的立法趨勢已逐漸顯現。
中國2022年實施的《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要求父母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新加坡教育部門也對補習過熱現象多次發出警告,強調全面發展的重要性。
這些法規的背后,是各國對“教育異化”現象的普遍擔憂。當學習成為負擔、成績成為唯一的評價標準時,教育反而背離了培育人才的初心。
越南此法令的特殊之處在于,它將教育方式與家庭暴力防治有機結合,構建了一個更加立體的家庭保護網絡。這不僅關乎個別家庭的教養方式,更關乎整個社會的人力資源質量。
筆者堅信,健康的社會需要健康的家庭,而健康的家庭必然建立在相互尊重和適度空間的基礎上。這條法規或許會面臨執行上的挑戰,但其象征意義和引導作用不容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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