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數字化辦公日益普及,手機成為工作溝通的重要工具,但各類手機通訊及辦公軟件可能導致涉密信息進入數字傳播網絡,暗藏泄密風險。
今天,“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發布案例,提醒警惕指尖上的泄密風險↓↓↓
■朋友圈里的“定時炸彈”
有公開案例顯示,某市直機關新任干部蔣某參加市委某會議后,為炫耀公務員身份,擅自將會議領取的秘密級文件首頁拍照上傳至朋友圈。
盡管10分鐘后在領導責令下緊急刪除照片,但好友截圖保存及轉發已形成傳播鏈,造成泄密。事后蔣某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第三方應用的安全風險
某涉密單位辦公室主任孫某出于工作便利考慮,違規拍攝機密級文件,并使用圖文識別小程序轉化為電子文檔。沒想到,孫某使用的小程序將此涉密內容自動存儲在第三方服務器。
在孫某自認為操作隱秘,“刪除本地文件就萬事大吉”之時,小程序開發公司的員工竟將涉密文件打包倒賣。案發后,涉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孫某也因嚴重違反保密規定受到嚴厲處分。
■即時通訊工具的泄密隱患
某縣教體局收到省委一份秘密級文件后,局長批示傳達到各學校落實。該局辦公室借調人員胡某為求快速傳達,將文件全文直接拍照發至各學校校長工作群。
某校校長張某未仔細查看文件內容,便將照片轉發至該校教師工作群,導致文件立即在多個群擴散,造成泄密。案件發生后,胡某、張某均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在信息技術快速發展的當下,手機不僅是通訊工具,更是國家安全的前沿陣地。《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禁止未按照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
廣大人民群眾若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相關可疑情況,可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絡舉報平臺(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直接向當地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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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國安全部
編輯 | 郝英
審核 | 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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