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微商被職業打假人連續兩次購買商品后,以產品成分宣傳與實際不符為由索要賠償,該如何依法合規應對?
也迪律師解答
第一全面固定證據鏈,包括第一時間留存兩次交易的完整憑證,包括微信支付記錄、聊天記錄、產品宣傳素材;同時保留商品實物及包裝、產品質量檢驗報告(若有)、上游供貨商的資質文件及進貨單據。此外,對打假人提出的索賠金額、賠償期限,以及是否以“向監管部門舉報”“在社交平臺曝光”等為要挾的言論,通過錄音、截圖或書面記錄等形式固定,確保證據完整可追溯。
其次根據最高法相關司法解釋,職業打假人以盈利為目的多次購買商品并索賠,不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的消費者范疇,可據此明確抗辯,拒絕其提出的懲罰性賠償要求。
最要要謹記堅決拒私了防敲詐,對打假人提出的“封口費”“私下和解費”等超出法定賠償標準的要求,需堅決拒絕,防止因“私了”行為被認定為對違法事實的自認,反而增加后續風險。若打假人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導致店鋪關停”“在小紅書、抖音等平臺曝光影響生意”為要挾,索取遠超法定標準的費用,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敲詐勒索罪,需立即整理已固定的證據,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依法調查處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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