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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EM---不設計,只生產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原始設備生產商)
?核心含義:代工生產或貼牌生產。
?工作流程:品牌方提供完整、詳細的產品設計方案(包括面料、輔料、版型、工藝等一切細節),OEM工廠只負責嚴格按照圖紙和要求進行生產。
?品牌方責任:設計、研發、市場、銷售、品牌。承擔所有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
?工廠責任:保證生產質量、控制生產成本、按時交貨。
關鍵點:工廠不參與任何產品設計環節,純粹是品牌的“生產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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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DM---既設計又生產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ing-原始設計制造商)
?核心含義:貼牌設計生產。
?工作流程:工廠自主研發和設計出多款產品,品牌方直接從這些現成的樣品中挑選,然后稍作修改(如更換logo、顏色、細節等),最后由該工廠生產。
?品牌方責任:挑選款式、提出修改意見、下訂單、市場、銷售、品牌。
?工廠責任:產品設計、研發、樣品制作、生產。
關鍵點:產品的知識產權最初屬于工廠。
品牌方購買的是“成品設計”而非“定制設計”。這是最快上架新品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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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OB---包工包料服務
FOB(FreeOnBoard-離岸價/指定裝運港船上交貨)
重要區別:FOB與前三個不是同一維度的概念。OEM/ODM/OBM定義的是生產和研發的歸屬權,而FOB是一個貿易術語,主要定義的是成本、風險和貨物所有權的轉移節點。
?核心含義:貨物在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后,風險和責任就從賣方(工廠)轉移給買方(品牌方)。
?工作流程:工廠負責將生產好的貨物運到指定的港口并完成報關等出口手續。一旦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后續的國際海運費、保險費、目的港的清關和運費等均由品牌方承擔。
?責任劃分點:“船舷”是風險和費用的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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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OBM---自創品牌,自行設計、生產、銷售
OBM(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ing-原始品牌制造商)
?核心含義:自有品牌生產。
?工作流程:工廠不僅負責設計和生產,還擁有并運營自己的品牌,直接將產品推向市場。
?品牌方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工廠自己就是品牌方。
?工廠責任:設計、研發、生產、市場、銷售、品牌運營等全產業鏈環節。
關鍵點:工廠完成了從生產制造到品牌建設的轉型,利潤更高,但也要承擔全部的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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