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抗戰開始,國民政府向八路軍和新四軍撥付經費,那么到底撥付了多少呢?
國民政府的統計:3000萬元上下
(一)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需署編制的《第十八集團軍(第八路軍)及前新四軍編制經費情形報告表》等資料,1937年7月至1940年,國民政府發給中共軍隊經費總共約3175.1萬元。
八路軍經費約2729.5萬元,分別為345萬元,756萬元,768.5萬元,840萬元。
新四軍軍費約445.6萬元,分別為118.4萬元,158.4萬元,164.8萬元。
(二)根據《軍政部軍需署編制之歷年撥發第十八集團軍及新編第四軍經費服裝數量表》,國民政府發給中共軍隊經費總共約2972.9萬元。
八路軍經費約2561.7萬元,另發服裝代金239.3萬余元,分別為:1797.2萬余元,284.5萬元,805.1萬元,647.8萬元,1941年近27萬元。
新四軍軍費統計不全,約171.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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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統計:1600余萬元
中共編寫的《陜甘寧邊區財政收支報告》,國民政府撥發經費1640.5萬余元,其中,1937年7至12月為192.8萬余元:1938年-1940年為448萬余元,500萬余元,499.7萬余元。
除了正常軍費外,國民政府還撥發給中共一些臨時性補助和獎勵。如,1937年10月,對八路軍襲擊日軍陽明堡機場一役,獎勵2萬元;1938年1月,蔣介石在會見彭德懷等人時加發臨時犒賞費5萬元;1939年初,蔣介石給八路軍撥發10萬元用于醫治負傷將士等等。
這些,應沒有統計進去。造成差額巨大的原因,是邊區統計的是到邊區政府的金額,有一半的金額是發到前線部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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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統計更加接近實際
按照當時國民政府給八路軍每月發軍餉63萬元左右,新四軍軍餉每月最初為6.6萬元,后為13萬余元,幾年的數額加起來大體同國民黨方面的統計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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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費對中共的作用
在陜甘寧邊區,因為地理環境和停止打土豪的原因,中央的經費來源很少。會把一半的軍費用于非前線部隊。
根據邊區財政廳編寫的《財政工作報告》,1939年中央協款(主要就是國民政府撥付的軍費)約占陜甘寧邊區全部收入的90%,1940年占73.5%。
從1940年前后,對邊區公糧收繳數額也可以看出軍費的重要性。40年前,對邊區農民收繳的公糧最高年份只有9.7萬石。41年,增加到20萬石。
對比邊區收入和軍餉數量,更可以看出軍餉的重要性。在1937年,軍餉有600余萬元,邊區收入只有52.6萬元;即使到了1940年,邊區收入約970萬元,而國民政府撥付的軍餉有1004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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