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發布微博質問、15:00侵權商品下架、16:00客服改口稱“溝通誤會”——劉嘉玲為梁朝偉肖像權維權的24小時閃電戰,揭開了電商平臺審核機制的灰色地帶。天貓國際“ENCARE海外旗艦店”擅自使用梁朝偉照片宣傳保健品,標注“節目特別贊助”卻無代言授權,這場糾紛暴露出商家“蹭明星”的慣用套路與平臺監管的滯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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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節目”成侵權遮羞布?法律紅線早已劃清
涉事客服辯解“品牌贊助了節目”的說辭,在《民法典》第1019條前顯得蒼白。該條款明確規定:未經許可不得以商業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此前海口法院判決的抖音店鋪侵權案(賠償20萬元)已為同類案件樹立標桿,商家所謂的“節目贊助”若未包含肖像授權條款,本質上仍是盜用。值得警惕的是,保健品等品類盜用明星形象極易誤導中老年群體,其健康風險遠超普通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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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該當“守門人”還是“旁觀者”?
對比拼多多2023年推出的“明星形象保護計劃”,淘寶對商家素材的審核顯然存在漏洞。根據《電子商務法》第42條,平臺在接到侵權通知后需“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但劉嘉玲的公開喊話恰恰折射出常規投訴渠道的效率困境。網友爭議兩極分化:支持者認為“明星維權是替消費者踩雷”,反對者則質疑“小題大做影響雙十一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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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兩次公開維權 明星配偶成打假先鋒
這已是劉嘉玲半年內第二次為梁朝偉肖像權發聲。2025年7月,“好阿優酒業”同樣因虛構代言遭律師函警告。明星配偶高頻次介入維權,反映出經紀團隊常規法律手段的局限性。而淘寶此刻正值多事之秋——11月6日因強制跳轉廣告被杭州監管部門調查,疊加雙十一退貨率爭議,用戶信任度持續承壓。
事件最新進展中,涉事商品頁面已撤下梁朝偉照片,但客服“移交品牌方處理”的回應仍未解決核心問題:平臺是否該為商家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責任?當“通知-刪除”規則淪為事后補救,或許需要更多劉嘉玲式的公開問責,才能倒逼電商平臺將審核防線前置。畢竟,消費者要的不只是下架侵權商品,更是一個無需明星喊話就能放心購物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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