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本案是一起備受矚目的重大刑事案件,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非法銷售炸藥數萬噸、雷管超百萬發,銷售額高達3.5億元,以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判處無期徒刑。案件指控嚴厲,量刑極重,辯護難度極大。馬寧剛、張春豐律師團隊在二審及發回重審程序中,精準抓住“行政犯入罪須以行政違法為前提”這一核心,深入論證涉案企業資質齊全、操作合規,其雇傭臨時爆破員的用工模式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根本不具備行政違法性,更不構成犯罪。歷經三年曲折,最終實現從無期徒刑到無罪判決的徹底逆轉,有力捍衛了企業合法權益,彰顯了刑事辯護在厘清罪與非罪邊界上的關鍵價值。
一
基本信息
案件名稱:二審逆風翻盤,無期改判無罪
案件類型:爭議解決類
辦理方式:訴訟
案例專業方向:刑事
承辦人:馬寧剛團隊、張春豐團隊
二
案情詳解
案件簡介
1、基本案件信息:該案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在明知沒有辦理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以售代爆,非法銷售爆炸物,其中銷售炸藥35983.64噸、雷管1279217發,銷售金額3.5億余元,其行為構成非法買賣爆炸物罪。
2、背景:該案是內蒙地區有重大影響的復雜案件,案件的處理不僅關系到企業的命運和企業家的個人重大利益,還影響到當地眾多爆破公司的生產作業模式的合法性問題以及地方落實國家爆破作業改革、確保生產安全的重要成果。
3、過程:該案經二審審查、發回重審一審開庭審理改判為有期徒刑十五年、二審再次開庭審理后,最終以行為不具有行政違法性不構成犯罪而改判無罪。
4、結果:終審判決認定被告人不構成犯罪
爭議焦點
涉案公司雇傭臨時工作為爆破員實施爆破作業是否合法,是否能據此認定為犯罪,也即用工形式是否具有行政違法性和刑事非法性的問題
案件復雜度: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未經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非法買賣爆炸物,致使失去對爆炸物品的管控,侵犯國家對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主觀惡性較大,一審法院采信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并據此判處被告人無期徒刑。
本案屬于一審犯罪認定爆炸物數量巨大,數額極高,在量刑情節內頂格判決,致使辯護難度極大,最終歷經三年改判無罪。
案件亮點
1. 案件在影響力、創新性及理論和實踐意義層面的亮點;
辯護過程中,辯護人能夠識別案件焦點、發現案件事實的行政合法性、堅持“行政犯入罪須以行政違法為前提”的原則,全面調查事實、廣泛搜集相關法律法規;并在多次開庭審理中,通過穩健、務實的庭審辯護工作,全面展示了案件事實和法律依據,充分指出了本案不具有行政違法性的關鍵問題,取得良好的開庭效果,加之堅持不懈的溝通,最終達成訴訟目標。
2. 體現律師怎樣的專業能力、在案件過程中的獨特價值或創造性工作;
辯護要點:
1、國家及地方并無要求爆破人員甚至其他需要資質的重點崗位人員需要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不管何種崗位,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遣、臨時工等各種用工關系只要不違反勞動有關法律,都是被法律所容許的;用工形式不影響企業業務本身的合法性。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爆破作業單位只要履行對爆破作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倉庫管理人員的資質管理和作業管理,即可從事爆破作業,并不要求這些崗位需要形成勞動關系。
3、國務院安委會發布的《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明確表明對特殊崗位用工形式多樣化的認可態度:“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明確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要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履行安全生產保障責任”、“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要帶頭減少危險作業領域靈活用工人員,但不能以安全生產為名辭退農民工,要提高工人安全素質,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總結,涉案企業具有合法資質、涉爆炸物的購買使用具有合法審批手續、雇傭臨時工實施爆破作業符合國家規定;且在雇傭爆破員實施爆破作業過程中,嚴格履行安全培訓、安全監督等管理職責,涉案企業的行為合法合規,其生產行為不具有行政違法性的前提,依法不屬于犯罪。同時辯護人發現,涉案企業落實改革的生產作業模式和安全管理措施基本消除了當地爆炸物私藏、私制及事故頻發的狀況,不僅不是犯罪,而且是嚴格規范爆破作業、積極落實改革的表率。
海華永泰刑事專業委員會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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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業務是海華永泰的特色業務之一。海華永泰刑事業務委員會由數十名精通刑事法律法規的資深律師組成,成員均畢業于國內知名院校,專業精深、業務純熟,且有相當一批成員具有長期從事刑事司法工作的經驗。專業精通、思維開闊、刑民互濟、勤勉盡職是海華永泰刑事業務部一貫秉持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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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華永泰還成立了商業犯罪研究中心,定期舉行專題研討會,針對法學理論熱點及司法實踐爭議焦點進行研討磋商,推進司法實踐與學術研究的進一步結合,這也成為刑事業務委員會的堅實理論后盾。
海華永泰還成立了商業犯罪研究中心,定期舉行專題研討會,針對法學理論熱點及司法實踐爭議焦點進行研討磋商,推進司法實踐與學術研究的進一步結合,這也成為刑事業務部的堅實理論后盾。
憑借分布全國的各地分所及合作網絡,海華永泰能為橫跨各地的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務。
參與案件人員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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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寧剛
海華永泰高級合伙人
從事律師執業三十年來,專注房地產與建筑工程、公司治理、投融資管理、刑事辯護、電子商務專業領域;尤其擅長公司治理與股權安排、房地產全程開發管理、重組并購與投融資交易專業;從業以來累計為數百家公司客戶提供法律服務,其中有為著名央企、大型房企等數十家單位擔任法律顧問,成功代理過多起跨地域、復雜疑難的大型訴訟案件。
聯系方式:maninggang@hiways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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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豐
海華永泰律師
法學碩士,海華永泰刑事業務委員會常務理事、浙江省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前檢察官,曾獲市級十佳檢察官、省級十佳檢察官、優秀公務員。曾任知名刑事專業律所高級合伙人、職務犯罪研究與辯護部主任。辦理大量職務犯罪、經濟犯罪案件;為多家企業提供刑事風險防控、刑事合規制度設計等法律服務。業務領域:刑事。
聯系方式:zhangchunfeng@hiways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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