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成都的刑事律師李國杰發布了這么一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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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他的短視頻賬號主頁我們能看到,他發布的其他案件點贊數屈指可數,偏偏這起強奸案成功撤案的視頻爆了, 點贊數萬,評論數千,網友們紛紛為當事人彈冠相慶。那么問題來了,一樁始于青春戀情的親密關系,為何會演變成一樁刑事立案?又為何引發網友們如此關注和表態?
我們先來回顧一下,根據李律的視頻內容,本案兩位當事人自高中一年級便開始戀愛交往。在早戀期間,兩人曾在家中、私人影院等地多次自愿發生性關系。之后,兩人因情感糾紛吵架分手。
風波由此而起。女方父母在事后發現了女兒曾與男方發生關系,在憤怒與心疼之下,選擇了前往公安機關報案。警方依法以“涉嫌強奸罪”對男方立案偵查,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對于處在成年邊緣的當事人而言,一頂“強奸罪”的帽子,無疑意味著天塌地陷的壓力與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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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男方家屬及時委托專業律師介入, 迅速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先是緊急會見當事人,了解此案詳細情況;然后仔細查閱雙方的大量聊天記錄,尋找到能證明雙方關系與自愿性的關鍵信息;再就是走訪兩人的同學和朋友,從第三方視角還原了當時的戀愛事實。
最終,律師團隊收集到的扎實證據證明了兩個核心關鍵點。一個是雙方發生關系時,均已年滿14周歲。根據《刑法》,與已滿14周歲的女性發生性關系,若出于自愿,則不構成強奸罪;另一個就是拿到的所有證據均表明,發生關系時雙方均出于自愿,不存在任何強迫、威脅情形。
基于此,公安機關最終認定“無犯罪事實發生,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并依法作出了《撤銷案件決定書》。一場潛在的冤案得以避免,男方的人生重回正軌。
這起案件無疑是一起“成功辯護”的范例,展現了法治的進步與嚴謹。公安機關接報后立案,是履行職責,保護潛在受害者;在證據充分證明無罪后果斷撤案,是尊重事實,堅守“疑罪從無”的法治原則。
法律的天平最終依靠證據保持了平衡,這無疑是值得慶幸的,尤其是對比了某地某案、某地某案、某地某案后,上一次這種難得的成功還是《》
不過本案的核心引爆點在于女方父母的報案行為,暴露出了許多家庭在性教育和親子溝通上的巨大鴻溝。一方面是性教育滯后,父母未能提前進行科學、開放的性安全與責任教育,導致孩子在情感沖動下發生性行為時,缺乏足夠的保護意識和后果認知;
另一方面是溝通機制失效,女兒在戀愛及分手后,可能因恐懼、羞愧而無法與父母坦誠溝通。父母在事發后,首先感受到的是“女兒受害”的憤怒,而非嘗試理解這段關系的前因后果,最終選擇了最激烈的刑事手段來應對本屬于情感范疇的糾紛。這種“愛”的表達方式,險些釀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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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于我們年輕人尤其是未成年人而言,本案也是一堂血淋淋的法治教育課。它警示我們:即便自愿也不等于零風險。青春期的情感熱烈而不穩定,今天的情投意合,可能在明天的分手后變得面目全非。一旦關系破裂,曾經的“自愿”在特定情境下極有可能被重新定義,從而引發巨大的法律風險。
此外,法律是底線,而非事后補救工具。年輕人必須了解基本的法律紅線,比如性同意年齡這些。在沖動之前,應該充分評估做這個事情可能帶來的身體、心理及法律方面的后果。
這起“成功撤案”的案件,也算是一場值得慶賀的勝利,畢竟近來誣告案頻發,我們也確實希望看到這種逆風翻盤。不過它其實更是一記響亮的警鐘,刺痛了我們在青少年情感教育與家庭溝通上的短板。
要為青少年建立一個健康的社會環境,不能總是依賴司法機關在最后關頭來為青春的沖動“善后”。我們更需要家庭成為孩子可以坦誠交流的安全港,而不是一出事就輕易報案;還有就是,學校與社會也需要進一步提供科學、全面的性教育與法治教育,讓青少年學會負責任地愛與被愛。
只有這樣,才能避免讓本該美好的青春戀情,最終居然需要靠一紙《撤案決定書》來畫上句號,那是我們誰都不希望看到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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