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址概況
鄖縣喬家院墓地位于湖北十堰市鄖縣(今十堰市鄖陽區)五峰鄉東北約3千米的漢江南岸的一處臺地上。墓地東西長1000米,南北寬750米,總面積75萬平方米,除去被破壞的地段和溝壑,墓地實有面積約60萬平方米。
![]()
△ 墓地全景
該墓地發現于1958年的考古調查。1990年至2001年有關單位在當地開展過多次考古調查和文物征集活動。隨后為配合南水北調工程,湖北省文物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將喬家院墓地確定為一個重要的文物點。2006~2008年,喬家院墓地共進行了3次大規模勘探和發掘工作,共清理墓葬53座,年代主要為東周、兩漢和西晉。其東周墓葬中出土了一批極具研究價值的春秋時期青銅器。
2006年,喬家院墓地被評為“中國重要考古發現”項目,2007年被湖北省文物局評為“2006~2007年度湖北省南水北調重大考古發現”項目和“優秀工地”,并入圍“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項目。其出土的青銅小口鼎和鑲嵌綠松石鳳紋壺被湖北省南水北調辦公室評為“2008年出土十大精品文物”。
二、喬家院墓地所見若干葬俗的考察
在喬家院墓地發掘的20座東周墓葬、32座兩漢墓葬和1座西晉墓葬中,除少部分墓葬被盜掘或早年遭破壞外,絕大多數墓葬都保存了原有的下葬遺痕。盡管葬具都已腐朽,但很多埋葬習俗都可判定,諸如斂尸中飯含、握手、兵器中的折兵等在這一墓地中都可見到。

1. “飯含”
“飯含”亦稱“琀”或“唅”,是古代人死后,往死者口中填塞珠、玉、貝等物的通稱。“飯含”作為古代的一種喪葬禮俗,在我國起源較早,可上溯至新石器時代早期的仰韶文化,到了商至西周后,這一習俗在我國廣闊區域內都可見到,并納入禮制范疇,在傳世文獻中多有記載。鄖縣喬家院墓地東周墓葬中,共有4座墓葬發現有清楚的飯含現象,其中飯含的實物皆為玉類。除M39的飯含未見碎玉現象外,其余3座墓葬都是將玉有意碎裂后而塞入口中的,出土時絕大多數都仍保存在口腔內。除東周墓葬外,在兩漢墓葬中也見有這一習俗,不過飯含器類不再是玉,而是多見為口中含幣,即含一枚五銖錢。
![]()
△ 玉琀M4:21,東周
有的學者認為“飯”與“含”的物品存在差別,或認為以玉為含是為死者魂魄聚斂精氣,以貝為含則是財富的象征,或認為這種習俗首先流行于商文化區域,西周早期擴展到周文化區域,西周中期以后一直到春秋時期,這種習俗繼續向其他區域擴展。但無論如何,口含應是上古時期流行的一種習俗并得以延續是大多數學者的共識。我們認為,飯含是古代斂尸必須進行的一種禮儀,無論是含玉還是含貝,其實質還應是《周禮·地官·舍人》鄭玄所謂的“飯所以實口,不忍虛也”,即東漢何休認為的“緣生以事死,不忍虛其口”的真實動因。

2. “握手”
“握手”也稱“握”,即斂尸時在死者手中塞玉、貝或絹等物品,以便于捆扎尸體。《釋名·釋喪制》云:“握,以物著尸手中,使握之也。”“握手”在考古發掘中比較多見,但對于其起源現在還難以厘清。不過從考古發掘看,至少從商代開始就已盛行,從周代到漢代,設“握”仍比較普遍。鄖縣喬家院墓地東周及兩漢墓葬中皆發現有設“握”的墓葬。東周設握墓葬中的握有玉握、石璜、玉環等不同物品。兩漢墓葬中的握已多不是東周墓葬中所見的玉或石一類的飾物,而是銅錢。
![]()
△ 玉握M4:25、M4:26,東周
有關楚墓設“握”的習俗過去發現不多,以至于長期以來學術界對楚國是否有設握的習俗認識模糊。江陵馬山一號楚墓發掘后,我們對楚墓設“握”現象有了較為完整和準確的認識。喬家院墓地發現握玉習俗后,則更進一步證實了楚國設“握”習俗當在春秋時期就已開始,從設握的物品看,除了玉和石質的裝飾品外,也有絲織品。

3. “折兵”
所謂“折兵”就是將隨葬的銅兵器,諸如銅劍、銅戈或者銅矛等一類的武器在下葬前有意識將其鋒折彎或折斷,這一現象在北方西周墓葬中比較多見。學術界將這一現象稱之為“折兵”。在鄖縣喬家院所發掘的東周墓葬中,有多座墓葬所出土的兵器如劍、戈、矛等的鋒尖都殘缺,具有明顯的折兵現象。
![]()
△ 銅劍M5:22,東周
從喪葬行為而論,東周楚墓中所見的毀器與折兵現象當與中原所見新石器時代至西周的毀物與折兵葬的性質相同,其所反映的喪葬觀念無疑也是一致的。我們認為,用毀器或折兵之器隨葬可能就是禮書中所見的一種“鬼器”觀念,即人為對器形的改變達到“人器”與“鬼器”相區別。
《禮記·檀弓上》云:“仲憲言于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民無知也。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為而死其親乎?’”
曾子辯譏仲憲之言是強調人器和鬼器之別,而不在于有知與無知。所謂人器,即實用器;鬼器或稱明器,即有形而無實用性,也就是禮書上所謂的“神明之器”。將器物有意損毀,其實就是將實用器明器化,使人鬼之用器有別。
《鄖縣喬家院墓地》
ISBN 978-7-03-083363-1
湖北省文物局 編著
定價:398元
(點擊圖片購買圖書)
本文由王光明、王國洪,摘編自《鄖縣喬家院墓地》第一章、第六章,內容有刪節、調整。
(審核:孫莉)
![]()
微信號 | spkaogu
新浪微博 @科學出版社文物考古分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