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關注一下美國海軍人員針對中國福建艦入役后的不同看法,以及他們所做的一些對比。
美國海軍方面認為,就目前情況而言,福建艦的作戰能力僅相當于美國核動力航母的60%。他們給出這樣的判斷,主要有幾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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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從排水量上看,美國現有的航空母艦排水量達到10萬噸,而福建艦只有8萬噸,兩者相差2萬噸。
其次,在動力系統方面,美國航空母艦均采用核動力,而福建艦是常規動力。美國覺得核動力航母在續航時間、發電量以及能量供應上,都優于常規動力航母,因此在這一方面占據領先地位。
再者,美國航空母艦搭載的各類飛機更為成熟。像E2C、E2D預警機,咆哮者電子戰飛機,超級大黃蜂、F35C作戰飛機,還有海鷹多用途直升機以及運輸機等,機型齊全且數量眾多。基于這些因素,美國海軍人員得出福建艦作戰能力僅相當于美國核動力航空母艦60%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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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美國海軍這些軍官的發言或觀點,從某種角度看并無大錯,這確實是一個客觀事實。但我們也要全面、深入地看待這個問題。美國第一艘尼米茲級航空母艦于1975年5月交付美國海軍,到如今準備退役,已經服役了50年。
而目前美國海軍中最先進的航空母艦是福特級。當美國核動力航空母艦已經發展了50年,且建造了10艘的時候,中國第一艘采用電磁彈射技術的常規動力航空母艦。福建艦才剛剛入役,加入人民海軍序列。
從時間跨度上看,中國從起步到擁有第三艘航空母艦,與美國在航母發展上的時間差極為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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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綜合國力、航母使用經驗、建造技術以及維修完善投入經費等方面,中國與美國都存在明顯差距。
即便福建艦在某些性能指標上,作戰能力僅相當于美國福特級或其他核動力航空母艦的60%,但這已然是一個巨大的進步。畢竟,擁有最先進的航空母艦,并不意味著就一定能打贏當下的戰爭和未來的戰爭。
美國擁有11艘航空母艦,可在阿富汗戰場上,卻未能戰勝塔利班。在紅海執行打擊也門胡塞武裝的任務時,也未能達成預期目標。
甚至還出現了也門胡塞武裝發射的反艦導彈,讓美國巡洋艦誤擊了自家航母上的艦載機這樣的烏龍事件。為了躲避也門胡塞武裝發射的導彈,美國航母急轉彎,還將自己的艦載機甩到了海里,造成非戰斗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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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就航空母艦的作戰性能而言,福建艦確實不如美國現有的航空母艦。但我們也要明確,中國發展航空母艦的背景與美國不同。
中國發展航母并非為了搞霸權,而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領土主權、海上方向安全以及海洋權益。有了這樣的航空母艦,中國就能更好地完成近海防御和遠海防衛的任務,更有效地維護地區的和平穩定。
因此,即便福建艦的作戰能力僅相當于美國核動力航空母艦60%,但它在現實中所發揮的作用,絕非美國軍官所判斷的那樣,只能發揮60%的軍事威力或能力。他們的這種解釋,既可以看作是對美國海軍當前能力的一種評估,也可以視為一種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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