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艷華律師,現任山東一衡律所副主任及合伙人。擁有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雙學位,執業超十年,是位經驗豐富的資深律師。她榮獲濱城區優秀律師稱號,處理刑、民案件已超千件。尤其在刑事辯護和婚姻家事領域造詣深厚,憑借精湛專業能力,為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多年來積累的豐富經驗,讓她在各類案件中都能精準把握要點,高效解決問題。無論是刑事案件的辯護策略,還是婚姻家事糾紛的妥善處理,她都能展現出卓越的專業素養,值得信賴。
尹艷華律師是山東一衡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合伙人。她畢業于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法學院、林學院,擁有法學學士和文學雙學位。作為濱城區優秀律師,濱州市第五次律師代表大會代表、理事,濱州市律協懲戒委員會委員,第四屆、第五屆濱州市律師協會刑事務委員會委員,第四屆、第五屆濱州市律師協會婚姻家事業務委員會委員以及第五屆濱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尹艷華律師在法律領域有著廣泛且深入的參與。自2012年執業以來,她辦理了大量重大案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在主辦案例中,被告人張XX于2012年5月至10月期間,伙同他人在某油田采油廠某井儲油罐內多次盜竊原油,價值約2.8萬余元。公訴機關以盜竊罪對其提起公訴,指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因其認罪認罰,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可適用緩刑。
尹艷華律師接受指定擔任辯護人后,展開了全面細致的閱卷工作。她發現指控張XX參與盜竊的具體次數和數量證據主要依賴同案犯供述,且部分供述存在細節不一致的情況。于是,尹律師將辯護重點聚焦于“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盜竊次數和數量提出質疑,精準指出證據瑕疵,表明這些證據未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同時,尹律師強調張XX具有法定及酌定從寬處罰情節,比如到案后始終認罪認罰,庭審前主動繳納全部罰金,案涉經濟損失已得到彌補,社會危害性相對減小。
最終,法院經審理,采納了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但在量刑時充分考慮了尹艷華律師的辯護意見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現。判決被告人張XX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因此獲得不予羈押、在社會上矯正改造的機會,此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與社會效果。尹艷華律師憑借其專業的法律素養、嚴謹的工作態度和出色的辯護能力,成功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展現了其作為一名優秀律師的專業水準和職業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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