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法院通過與區公安分局建立的執行聯動機制,成功布控并扣押被執行人某公司名下一輛貨車,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被執行人當場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積極主動地履行了法律義務,有效維護了司法權威與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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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安聯動查獲涉案車輛
據悉,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法院判決生效后,被告某公司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拒絕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經執行法官深入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某公司因欠債較多,經營場所早已人去樓空,其名下無銀行存款,且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聯”。經辦案法官團隊深挖執行線索,發現該公司名下登記有一輛具有相當財產價值的貨車,但車輛作為特殊動產,行蹤不定、難以查找。
在案件執行陷入僵局之際,執行法官啟動了執行聯動機制,依法向寶雞市交警支隊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執行裁定書》,請求對涉案車輛進行全省布控。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布控指令下達不久,執行法官就接到了交警部門的緊急電話:“目標車輛在興平市店張高速路口出現,已被我中隊成功攔截!”
接到案件線索后,執行法官團隊火速趕往現場,貨車司機也當場聯系了被執行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趕往現場。面對“從天而降”的執行法官,原本心存僥幸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在執行現場,法官向其傳達了相關法律規定、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后果,包括依法扣押車輛并可能采取罰款、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等強制措施。
在強大的法律威懾下,被執行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積極轉變態度,當場表示愿意履行法律義務,立即與聞訊趕來的申請執行人進行協商,達成了分期付款的執行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也同意當場解除對涉案車輛的扣押,返還給某公司使用。這起執行難案得以順利執結。
陳倉區人民法院、區公安分局聯合建立的車輛布控機制,為執行工作裝上了“天眼”,有效破解了被執行人車輛“蹤跡難尋”的現實困境。這種執行聯動形成了強大的法律震懾力,讓失信的“老賴”一處失信、寸步難行,促使大量執行案件達成和解并積極履行,實現了執法辦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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