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配過這條視頻里的任何內容,請大家幫忙聽一下,這條片中的旁白部分,是我的聲音嗎?"日前,配音演員穆雪婷在微博發布視頻《我被侵權了@亞馬遜廣告》。
這位曾為《原神》《明日方舟》等熱門游戲角色配音的演員,怎么也沒想到,自己參與錄制的亞馬遜廣告
![]()
事情要從兩個月前說起。
一名自稱"亞馬遜"的工作人員找到穆雪婷,請她為《亞馬遜水手星計劃》系列片配音,明確告訴她"該系列片將有7集"。
8月至9月期間,穆雪婷完成了前3集的錄制,并約好10月中旬繼續配音后4集。然而,到了10月,對方卻失聯了。
直到11月初,她在社交媒體上看到完整發布的7集視頻,才發現第4-7集里那個"與自己幾乎一模一樣的聲音"。
"我有理由相信,我的聲音被擅自用于AI訓練和使用。"她在視頻中這樣說道。
更讓她難以接受的是制作方的回應。
事發后,穆雪婷立即詢問對接人員,對方稱后四集是"找了另外一個真人錄音"。當她要求提供這位"真實存在的人"的聯系方式以便核實時,卻被拒絕了。
11月8日,上海黑也文化傳播公司發表聲明,承認穆雪婷為前3集提供了配音,但對于后4集的爭議卻只字不提,僅將事件歸結為"工作疏忽"。
作為事件的另一關聯方,亞馬遜中國截至目前未作任何公開回應,但相關視頻已全網下架。
這種"真人配音到一半被AI接管"的半真半假模式,恰是當下AI侵權最隱蔽的危險形態。
北京互聯網法院2024年4月審結的全國首例"AI聲音侵權案"中,配音演員殷某某僅因授權錄音制品,就被擅自用于AI模型訓練,最終獲賠25萬元。
法院明確指出,授權錄音制品并不意味著授權"聲音AI化",只要一般社會公眾能根據音色、語調將聲音關聯到特定自然人,就構成侵權,不要求與權利人聲音"完全一致"。
然而司法實踐中并非所有案例都如此明確。2024年12月,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對"孟帥"虛擬配音包案作出判決,認定不構成侵權。
這一截然相反的結果,暴露出聲音可識別性程度、使用場景、授權鏈條完整性等具體認定標準上,仍存在巨大爭議。
而在美國,2025年7月紐約聯邦法院對Paul Lehrman與Linnea Sage訴Lovo案的判決更是令人警醒:原告敗訴,法院認為AI模擬聲音生成的是"具有獨立屬性的新聲音",未固定的聲音特征不受版權保護。
這與我國《民法典》將聲音權作為獨立人格權益參照肖像權保護的立場,形成鮮明對比。
爭議的背后,是技術門檻崩塌帶來的泛濫成災。
藍鯨新聞調查發現,二手平臺上"AI聲音克隆服務"1500字內容僅需不到10元,10秒到1分鐘的音源文件就能訓練出足以亂真的合成音。
教育育兒領域知名人士李某某發現自己的AI合成聲音被用于圖書帶貨時,侵權方已形成完整的產業鏈。
喜馬拉雅平臺曾發生翻錄網絡音頻作品并盜版傳播售賣的事件,不法商家盜用和兜售他人聲音,獲取非法經濟利益。
配音行業的生存困境更令維權舉步維艱。
雖然從業者都開始有自我保護意識,在簽署協議時主動加上禁止用作AI的條款,但廣告配音普遍采用"次結模式",流程短、無正式合同,侵權防不勝防。
有配音行業人士在穆雪婷微博跟評稱,“任何使用AI技術采樣他人語素的商用行為都應該獲得被提取人的授權,并協商支付合理酬勞!聲音和形象一樣應受到法律保護!聲音的侵權事件應該被更多人看到!”
前有斯嘉麗·約翰遜因OpenAI的Sky配音與她"極其相似"而公開發聲,現有穆雪婷需要靠網友幫忙鑒定才能確認自己的聲音被盜用,AI合成技術已讓"自證我是我"成為難題。
更大的難題則是,法律與倫理,及社會治理等要素,在 AI 技術快速迭代中的嚴重滯后,這種錯位必然累積更多的社會議題。
這是高歌猛進的 AI 產業的另一方面,而它被前者的榮光深深掩蓋,應該引起足夠的及時的重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