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被男同事長期發送露骨短信,當她終于鼓起勇氣向HR舉報時,對方卻一臉不解:“男人都好色,這很正常啊,你別太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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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話,我們在生活中聽過太多。
“男人都是視覺動物。”
“他只是開個玩笑,何必當真?”
“哪個男人不好色?”
這些看似為男性“本性”辯護的說辭,背后隱藏著一個可怕的事實——它們正成為性騷擾行為的遮羞布和保護傘。
今天,我們要揭開這塊遮羞布,看看加害者是如何通過扭曲的認知,為自己的不當行為開脫的。
扭曲一:“全天下男人都這樣”——過度概括化
王經理經常對女下屬動手動腳,被投訴后,他理直氣壯:“我是個正常男人,看到漂亮女人有點想法怎么了?”
這就是典型的“過度概括化”認知扭曲。加害者把自己個人的欲望和行為,包裝成全體男性的共性,仿佛只要拉上所有男性墊背,自己的行為就合理了。
真相呢?真正有教養的男性懂得尊重他人邊界。我認識一位企業高管,他直言:“不是所有男人都管不住自己,那些拿本性說事的人,只是在為自己的低級行為找借口。”
扭曲二:“她穿那樣不就是想吸引注意嗎”——讀心術
趙先生在電梯里盯著女同事的領口看,被發現后還振振有詞:“她穿成這樣,不就是想讓人看嗎?”
這種“讀心術”是加害者常用的心理伎倆。他們擅自揣測他人的想法和動機,然后以此作為自己越界行為的理由。
可事實是,一個人穿什么衣服是她的自由,絕不能成為被騷擾的理由。就像你有錢不意味著別人可以搶你的錢包,她穿什么也不意味著你可以侵犯她的邊界。
扭曲三:“我只是比較外向幽默”——美化行為
孫先生總愛講黃色笑話,當女同事表示不適時,他反而責怪對方:“你這人太無趣了,開不起玩笑。”
加害者經常使用委婉的語言來美化自己的行為,把性騷擾稱為“開玩笑”,把糾纏稱為“熱情”,把越界稱為“外向”。
實際上,真正的幽默是讓所有人都開心,而不是用一部分人的不適來換取另一部分人的笑聲。
扭曲四:“她沒有明確拒絕就是同意”——認知偏差
李先生持續騷擾一位女下屬,對方因害怕而不敢強烈反抗。在調查中,李先生堅持說:“她要是真不愿意,早就明確拒絕了。”
這種認知偏差使加害者無視受害者微妙的抗拒信號,他們只接受直白、強烈的拒絕,而忽視了社會權力關系對受害者表達真實意愿的影響。
事實上,許多人因為害怕沖突、擔心職業受影響或恐懼升級而不敢明確拒絕。“不”就是“不”,但沉默絕不是“是”。
扭曲五:“一次同意等于永遠同意”——錯誤假設
陳先生與女同事有過一次親密接觸后,便開始不斷騷擾對方,認為“既然有一次,為什么不能有第二次?”
這種錯誤假設讓加害者無視他人不斷變化的意愿和邊界。他們把人視為物品,認為一旦“獲得”,就永久擁有使用權。
真相是,同意是具體的、情境的、可撤回的。每一次互動都需要重新獲得同意。
這些認知扭曲背后,是加害者不愿面對的真相——他們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越界,卻無法停止這種能帶來權力感和控制感的行為。
那么,為什么這些扭曲認知能如此頑固地存在?
因為它們得到了社會文化的默許。當整個社會都在用“男人本性”來為不當行為開脫時,加害者自然會內部化這些信念,構建起一套自我辯護的心理機制。
問題是,我們該如何打破這個循環?
首先,要敢于命名行為。不要使用“好色”“開玩笑”“熱情”等軟化詞匯,直接稱之為“不受歡迎的行為”“越界”或“騷擾”。
其次,建立明確的邊界意識。就像心理學家說的:“你的權利止于我的鼻尖。”每個人都有權決定誰可以以什么方式接觸自己的身體和情感空間。
再次,培養共識文化。不僅在性關系中,在日常工作和社交中也要確保所有互動都是雙方自愿的。簡單來說就是:不確定時,問問對方;對方沒說同意,就當不同意。
最后,我想對那些曾為自己辯護的“加害者”說:承認錯誤并改變,比堅持錯誤來得勇敢。
也想對受害者說:你的感受是有效的,你的邊界是重要的,你不該為他人的越界行為承擔責任。
更想對旁觀者說:當你默許加害者的認知扭曲,你就成了共謀。
男人不是“都好色”,好男人懂得尊重。
如果我們都能拒絕這些認知扭曲,如果我們都能在聽到“男人都好色”時勇敢反駁,如果我們都能支持受害者而不是質疑她們——那么,我們就在創造一個更安全、更尊重人的世界。
想一想,下次當你聽到有人用“男人都好色”為不當行為開脫時,你會選擇沉默,還是說出那句:“不,這只是你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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