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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只有高中文憑的“江湖騙子”,通過層層包裝當上高校首席科學家,這場荒誕劇的背后映射出人才引進機制的深層漏洞
2025年11月18日,江蘇科技大學官方微博發布的一則通報,確認了連日來在社交媒體上持續發酵的學術造假事件。該校首席科學家、博士生導師郭偉因存在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已被學校解除聘用協議,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這位頭頂“俄羅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國家重大人才工程A類創新人才”等眾多光環的“頂尖學者”,真實學歷僅為高中畢業。
憑借精心編織的虛假履歷,他在高校任職兩年間騙取巨額薪資與科研經費,直至這次徹底敗露。
完美人設的構造
在進入江蘇科技大學之前,郭偉為自己打造了一份近乎完美的學術履歷。
他自稱1994年以陜西省高考狀元身份考入西安交通大學材料專業,師從周惠久院士,后赴澳大利亞臥龍崗大學、日本九州大學深造。
他的職業經歷同樣“光鮮”:2006-2023年任德國國家科學院高級研究員及三一集團歐洲公司總工程師,與赫伯特·格萊特院士合作突破納米金屬復合材料制備技術。
看他面相,溫和,半禿,好像是個很用功的人。
然而核查發現,這份完美的履歷幾乎全是虛構。1994年陜西省高考理科狀元實為西安中學的楚懷湘,考入的是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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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偉的真實學歷究竟是什么?
一位自稱是郭偉陜西同鄉的網友透露,兩人曾就讀于同一所鄉鎮高中,郭偉1994年參加高考后未達到本科線,“當年他高考成績大概300多分,連專科都沒考上,后來去南方打了幾年工”。這一說法得到了郭偉老家所在村委會的間接證實,“郭偉出去后很少回來,家里人一直說他在外面‘搞科研’,但沒人知道具體做什么,也沒見過他的大學畢業證”。
江蘇科技大學在引進郭偉時,僅要求其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和“推薦信”,并未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而郭偉提供的“美國加州大學博士學位證書”系偽造——字體、印章、編號均不符合該校規范。
學術成就方面,他宣稱主持國家級項目7項,發表SCI論文170余篇,獲國際專利68項,曾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
騙局揭穿過程
郭偉的“翻車”始于2025年9月的一次匿名舉報。當時,有網友在查閱“俄羅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名單時,發現郭偉的名字不在官方名錄中,進而檢索其“加州大學博士”學位,也無任何記錄。
隨后,知乎等平臺出現針對郭偉的質疑帖子,引發科研工作者加入核查。有匿名爆料者直指郭偉存在“學歷造假、履歷虛構、騙取經費”三大問題,并附有疑似偽造的學歷證書掃描件等證據。
更專業的打假隨之而來。一位材料科學領域研究員檢索了《Nature Materials》等頂刊數據庫,發現郭偉聲稱的“郭氏模型”相關論文根本不存在。
2025年11月17日,媒體報道郭偉因涉嫌學術造假、侵占國家科研經費等問題被警方帶走調查。次日,江蘇科技大學發布官方通報,確認其學術不端行為并宣布已解除聘用協議。
并不高明的造假手段
郭偉的造假手段看似拙劣,卻精準地利用了國內高校人才引進機制的漏洞。
他專攻“海外履歷”造假,選擇德國國家科學院任職、日本九州大學博士等跨地理屏障的經歷,利用國內高校核查海外信息成本高、渠道有限的短板。他甚至巧用“同名同姓”移花接木,將同拼音學者“Wei Guo”的論文、專利成果“嫁接”到自己名下。
“院士”頭銜也是騙局的關鍵一環。知情者透露,郭偉通過向俄羅斯工程院支付約5萬美元“贊助費”,獲得了“外籍院士”稱號。雖然俄羅斯工程院為正規機構,但其外籍院士評選流程不透明,部分名額可通過“推薦+繳費”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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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深思的是,郭偉的面試也經過精心設計。他提前背誦PPT腳本,用晦澀的英文術語轉移話題,利用信息不對稱讓考官難以判斷真偽。 而高校在“唯頭銜論”的影響下,降低了審核標準。
制度失守與監管漏洞
這起事件暴露了高校人才引進機制的層層失守。
第一,高校“重引進、輕考核”問題突出。江蘇科技大學在引進郭偉時,僅要求其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和“推薦信”,未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對于170余篇SCI論文、68項國際專利,校方僅核對材料清單是否齊全,未進行實質性核查。
獵頭公司的背調形同虛設。作為專業人才中介機構,本應承擔候選人背景調查的核心職責,但獵頭公司并未對郭偉的關鍵信息進行實質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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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術評價體系嚴重扭曲。高校在“雙一流”建設等考核壓力下,盲目追求“院士”、“長江”、“杰青”等頭銜數量,忽視對人才真實學術水平的考察。 這種“重包裝、輕實干”的環境,為造假者提供了肥沃土壤。
郭偉造假案的危害遠超個案范疇,造成多重負面影響。
直接經濟損失巨大。據不完全統計,郭偉騙取的科研經費、高校薪酬及相關福利總計超過2000萬元。這還不包括學校因聲譽受損等造成的間接損失,業內估算可能超過1億元。
對學生的傷害尤為深遠。一位參與“深藍團隊”的年輕教師透露,郭偉不懂實驗操作,甚至連基本的材料表征圖都不會看。 他指導的博士生因導師造假事件,面臨科研方向調整、畢業延期等困境。
更嚴重的是,整個高等教育行業的公信力受損。社交媒體上,“高校引進人才到底有多少水分”的討論引發熱議,公眾對高校人才引進、科研經費使用的信任度下降。
法律后果與問責
郭偉的行為不僅違背學術誠信,更涉嫌觸犯多項法律法規。
在刑事層面,其騙取的巨額薪資及科研經費已構成詐騙罪,且達到“數額特別巨大”標準。 同時,偽造學歷、工作證明等行為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在行政層面,郭偉將被列入科研誠信黑名單,終身禁止進入高校及科研機構從事教學科研工作。 其虛假學位、職稱、榮譽頭銜也將被全部撤銷。
民事層面,郭偉與江蘇科技大學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欺詐行為屬無效,校方有權追回已支付的薪資、安家費及科研經費。
此外,相關責任方也可能面臨連帶追責。獵頭公司因未履行背景調查職責,可能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江蘇科技大學內部負責人才引進審核的相關責任人也將被“嚴肅問責”。
假面已被揭穿,但反思不應停止。從郭偉案的細節來看,高校人才引進機制、學術評價體系乃至科研經費監管,幾乎每個環節都存在可以被利用的漏洞。
當學術界沉迷于“帽子”和“頭銜”,數字指標取代了實質評價,“南郭先生”的生存空間便被無限放大。
法律將會對郭偉作出裁決,但制度的自省與改革更為關鍵。唯有建立“穿透式”核查機制,弱化“唯帽子論”,強化過程監管,讓學術回歸本質,才能防止下一個“郭偉”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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