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根本沒碰到他的車,怎么還要負責任?”日常生活中,不少駕駛員遇到“無接觸交通事故”時,都會發出這樣的疑問。事實上,這類“看不見碰撞”的事故,不僅可能涉及責任糾紛,還容易因認知誤區導致處理延誤。今天,就帶大家厘清無接觸交通事故的核心要點,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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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無接觸交通事故?
“無接觸交通事故”顧名思義,就是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當事雙方沒有發生物理碰撞的一種交通事故形態。
例如在路上,前方車輛在沒有提前打轉向燈的情況下忽然變道或加塞,后方車輛為了避免與前方車輛碰撞,猛踩剎車或打方向造成后方車輛事故,前方車輛也要負事故責任。這就是無接觸交通事故中比較常見的一種。
二、相關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五項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接觸”不是構成交通事故以及責任承擔的前提條件,只要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具有因果關系并具有過錯的,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這些場景最易引發無接觸事故
突然變道/加塞:不打轉向燈、不觀察后視鏡,直接橫跨車道變道,后車為避免追尾急打方向,撞上其他車輛或設施。
違規停車/占道:在主干道、路口等禁停區域臨時停車,或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道,過往車輛繞行時引發刮擦、碰撞。
行人/非機動車橫穿:行人闖紅燈橫穿馬路、電動車突然駛入機動車道,機動車為避讓急剎或變向,導致自身失控或與其他車輛相撞。
無故急剎/跟車過近:在高速、快速路等路段無理由急剎,后車因跟車過近,雖未追尾前車,卻撞向護欄或對向車輛。
四、“無接觸交通事故”如何劃分責任?
對于無接觸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主要取決于駕駛人有沒有過錯行為,過錯行為是不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過錯行為導致事故發生的作用大小。
同時,在無接觸交通事故中,受傷最多的是兩輪摩托車或者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乘坐者。當然,如果騎車人存在違法駕駛行為,也需承擔一定責任。
五、遇到無接觸事故,正確處理分4步
1.別離開,先固定證據:立即拍照、錄像,記錄現場位置、車輛軌跡、剎車痕跡、周邊監控設備(如商鋪攝像頭、路口監控);保存好行車記錄儀視頻,這是關鍵證據。
2.及時報警:撥打122通知交警,不要因“沒接觸”就自行離開,否則可能被認定為“肇事逃逸”,增加責任風險。
3.聯系保險公司:無論是否有責任,都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說明情況,避免后續理賠受阻。
4.配合調查:如實向交警陳述事故經過,不隱瞞自身違法行為(如是否超速、是否未觀察路況),以免影響責任認定。


來源:綜合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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