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柳志臣,是一名退役軍人,現居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從2013年到2025年,整整12年,我被一樁礦石抵債引發的糾紛纏得身心俱疲。如今,78歲的我身患多種疾病,房產被扣押,畢生積蓄被張廣賢占有。我們始終相信公正,卻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路上屢屢碰壁,如今只能含淚傾訴心中的困惑與無助。盼廣大網友關注!
一、7萬噸礦石抵債,400萬貨款被卷走
2013年8月,我與遼陽的張慶君共同出資350萬元,從本溪市海蘊鐵業有限公司購買了13萬噸礦石。當時我欠張慶君170萬元、欠本溪的張廣賢80萬元,為了結清債務,經三方當面協商一致,我拿出其中7萬噸礦石以物抵債,明確約定“兩人將礦石提走后,我的債務就全部結清”。按當時市場價,這7萬噸礦石最低能賣280萬元,完全足以覆蓋我的全部欠款,三方對此都沒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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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慶君因為身在遼陽,便委托張廣賢代為處理礦石運輸和售賣事宜,還專門給張廣賢匯了運費。可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張廣賢收到運費后,只給張慶君發了600噸礦石,就謊稱“坐地賣礦石能省運費,每噸35元更劃算”,騙張慶君把剩余5.6萬噸礦石交給他全權處理。加上我用于抵賬的1.4萬噸,張廣賢實際掌控了全部7萬噸礦石。他根本沒按約定將售礦款用于結清我的債務,反而背著我們以每噸58元的價格,把所有礦石賣給了橋頭鎮的李明,算下來總售價高達400多萬元。拿到這筆巨款后,張廣賢直接把貨款卷走了,我與他的債務也沒了著落。
2014年,張廣賢甚至反過來以“李明拖欠礦石貨款”為由,將李明告了。經審理查明,李明確實以58元/噸的價格購買了張廣賢的礦石,還作出了判決,判決李明償還張廣賢欠款及利息。這份判決書白紙黑字確認了張廣賢出售礦石的實際價格和獲利事實,可他拿到李明支付的執行款后,所做的行為更加過分,仿佛我和他之間的債務約定從未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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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結清債務遭起訴,房產被押滿心委屈
2016年的庭審中,張廣賢明確承認自己提走了914車礦石,也認可這些礦石是用于抵償我的債務。這本該是債務結清的鐵證,可他轉頭就謊稱“賣礦石虧損了51萬元”,還提交了偽造的票據。讓我滿心委屈的是,最終作出判決,判張廣賢勝,我辛苦抵賬的事實就這樣被否定了。
更讓我無法接受的是,2018年11月,張廣賢明明知道債務早已用礦石抵清,卻拿著早已失效的欠條,以“民間借貸”為由將我告了。當時我根本沒收到開庭通知,在我未到庭、關鍵的“礦石抵債”證據未質證的情況下,就判定我敗訴了,把我價值80萬元的房產查封扣押。直到現在,這套房子依然沒有解封,成了“不能變現、無法正常使用”的資產。我只是想結清債務,卻莫名成了被告,辛苦攢下的房產還被扣押,這份委屈壓得我喘不過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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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相關部門發現案件存在問題,同年7月,正式撤銷了2016年的錯誤決定,那一刻,我以為終于看到了希望,可沒想到,這只是另一場漫長等待的開始。
三、12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無果,證據確鑿卻至今無進展
自從錯誤判定被撤銷,我便帶著全套證據一次次反映,這些證據環環相扣,形成了完整的鏈條,足以證明張廣賢長期占有我礦石款的事實。可每次都沒有什么結果。
我一個78歲的老人,不懂太多條文,只是想不通:張廣賢虛構事實騙取礦石,售賣后潛逃12年,400多萬元巨款被他長期占有,我辛苦一輩子的積蓄就這樣打了水漂,這難道不是非法占有嗎?為何不追究他的責任?
這12年里,我做了太多的努力,可案件始終沒有實質性進展。我手里的證據經得起任何核查,可我只是想要一個公平的說法,怎么就這么難?
四、78歲重病纏身,盼公道暖晚年
如今我已經78歲了,身患高血壓、冠心病等多種疾病,身體狀況越來越差。價值80萬元的房產被扣押,畢生積蓄對應的礦石款被張廣賢占有12年,我本該安享的晚年,卻被這場糾紛拖得苦不堪言。
我始終安分守己、自食其力,從未給社會添過麻煩。可我的房子卻被他人長期占有,維護權益的道路舉步維艱。12年的等待,耗盡了我的精力、積蓄和希望,但我依然相信法律的公正,相信總有一天,公道會降臨到我身上。
懇請相關部門能關注我的遭遇,也希望大家能給我評評理,張廣賢這樣的行為真的公平合理嗎?!盼還我一個清白與公平,讓我在有生之年能感受到法律的溫暖與社會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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