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新設債務管理司,是中央層面為加強公共債務管理、構建長效機制的關鍵一步。針對此舉釋放的深意,財政部原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創始院長賈康給出了明確解讀。賈康解讀觀點見媒體報道文章——《財政部設立債務管理司》,發表于《中國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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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原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創始院長賈康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前些年,多地“唯GDP數據論英雄”的政績觀和深化改革中尚未消除的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一些弊端,加劇了地方政府的舉債沖動。另外,地方政府還通過地方融資平臺等提高隱性債務量,致使債務規模擴大成須化解的風險因素。
“此前,財政部對公共部門債務的管理已是其工作的重要內容,現在以新機構整合職能,更有利于加強統籌協調。可以說,這一新機構的成立,釋放了中央政府加大債務治理力度、更為積極穩妥地運用公債機制服務全局的明確信號。”賈康說。
賈康表示,財政部在20世紀80年代曾經專門設立國債司,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在精簡機構時該司業務并入了國庫司等機構。2014年,預算法修訂,首次從法律上賦予地方政府舉債的權力,并對地方舉債的主體,規模、管理、償還、用途、責任追究等方面作了嚴格規范和約束。而牽頭負責全面預算管理的預算司的政府債務管理處實際上就負責這方面工作。
賈康認為,財政部設立債務管理司是與時俱進的需要,是中央層面對公共部門債務管理高度重視的體現。作為薪設機構,債務管理司會統籌政府債務的政策、制度、限額、監測等宏觀管理職能,一些操作性職能,預計還會由國庫司業務司局配合協同。
根據官網介紹,債務管理司設六個處,分別是綜合處、中央債務處、地方債務一處、地方債務二處、發行兌付處、監測管理處。
賈康認為,新機構除了設有中央債務處,還設有兩個地方債務處,體現了中央對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重視和將管理抓實的具體配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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