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治理中,大股東與小股東之間的意見分歧時常發生。面對這種困境,小股東常常感到無力。2024年7月1日實施的新《公司法》增強了中小股東保護,為小股東提供了多種維權途徑。
知情權:小股東的"查賬權"
新《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東有權查閱會計賬簿、會計憑證。這是小股東了解公司真實財務狀況的重要權利。
行使知情權時需要注意:
正當目的:股東需要證明查閱目的的正當性
程序合法:按照法律規定提前書面申請
范圍明確:可以查閱包括憑證在內的完整財務資料
當發現公司經營異常或利潤分配不公時,小股東應首先考慮行使知情權,了解公司真實情況。
決議瑕疵救濟:對不公決議說"不"
當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存在瑕疵時,小股東可以尋求法律救濟:
決議無效:決議內容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
決議可撤銷:程序違法或違反公司章程的
救濟途徑:向人民法院提起決議效力之訴
小股東應當關注會議通知程序、表決方式等是否合法合規,及時發現并反對存在瑕疵的決議。
退出機制:合則留,不合則去
當股東間矛盾不可調和時,新《公司法》提供了多種退出途徑:
異議股東回購請求權
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對股東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盈利但不分紅;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
3、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但股東會決議使公司存續。
公司解散之訴
當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時,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東代表訴訟:為公司利益而戰
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違反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而公司怠于追究責任時,股東可以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這一規定使小股東能夠間接保護自身利益,防止大股東或管理層損害公司利益。
維權實操建議
1、及時行動:發現權利受損后應及時采取行動,避免超過訴訟時效
2、保留證據:妥善保存投資憑證、會議記錄、財務資料等證據
3、遵循程序:按照法律規定的前置程序行使權利
4、專業支持:必要時尋求律師等專業人士的幫助
面對大股東的優勢地位,小股東維權的核心是 “懂法、留證、及時行動”。從知情權入手查清真相,以決議異議阻止違規操作,用股權回購實現體面退出,靠訴訟維權追究責任 —— 法律始終站在合法權益一邊。
若你正遭遇股東權益侵害,歡迎在評論區分享經歷,或留言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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