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B5 永久綠卡的關鍵門檻:829 申請決定最終成敗
對申請人而言,EB5 移民的核心目標是拿到美國永久綠卡,但容易忽視核心規則:前期獲得的是兩年期條件綠卡,到期后必須提交 I-829 申請表;只有 I-829 審核通過,才能將 “條件身份” 轉為 “永久綠卡”。
新鴻出國深耕 EB5 領域多年,下文將為申請人拆解核心拒簽原因,幫助您避開移民路上的 “隱形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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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層面:兩大硬性要求,缺一不可
EB5 的核心邏輯是 “投資換就業,就業換身份”,美國移民局對項目的審核圍繞以下兩點展開,二者缺一不可:
1. 就業創造:每人必須對應 10 個以上合規崗位
就業創造的核心標準是,投資項目需按照商業計劃順利完工,且單個投資人需明確分配到至少 10 個直接或間接就業崗位;這些崗位還需符合移民局規定的標準,比如必須是全職崗位、需依法納稅,不能是臨時崗位。
2. 投資維持:資金必須合規使用,禁止挪用
投資維持的底線要求是,EB5 投資款必須 “專款專用”,只能用于約定的目標項目,若被 JCE(就業創造實體)惡意挪用,比如未經批準就從 A 項目轉移至 B 項目,會直接被判定為 “投資未維持”,I-829 申請將直接被拒。
關于投資維持期,新舊政策存在明顯差異,這一差異直接關系到資金使用的靈活性:舊政要求投資人需維持投資直至 I-829 申請獲批,這個過程通常會超過 2 年,資金占用時間久,靈活性低;新政則優化了這一要求,只要資金在 JCE 停留滿 2 年即可撤回,且仍會被視為滿足 “就業創造” 要求,目前相關訴訟進展對投資人有利。
三、個人層面:兩大隱形雷區,易被忽視
除了項目因素,申請人個人材料的合規性同樣是 I-829 審核的重點,以下兩個隱形雷區最容易被忽視,進而成為拒簽 “導火索”:
1. 資金路徑:必須 100% 清晰可追溯,拒絕不合規操作
美國移民局對 EB5 投資款的來源和流轉路徑審核極為嚴格,且整個流轉過程需合法合規。部分申請人為圖方便,會選擇不合規的交易方式,即便順利拿到條件綠卡,在 I-829 申請階段仍可能被移民局回溯調查,最終導致身份被取消。
2. 敏感身份:需提前規劃,降低審查風險
近年來,美國移民局對 “敏感身份” 申請人的審查持續收緊,若申請人所在企業被美國列入制裁名單,或申請人本人具有體制內相關身份,都容易引發移民局的重點審查,進而影響 I-829 申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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