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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龍魚發布公告,旗下子公司益海(廣州)糧油工業有限公司收到一審刑事判決書,被認定構成合同詐騙罪從犯,要和云南惠嘉進出口有限公司一起,給國企安徽華文國際經貿股份有限公司退賠18.81億,還得繳100萬罰金,消息一出全網嘩然。
這事得倒回2008到2014年,當時三方簽了棕櫚油中轉協議,廣州益海只當倉儲方,負責存安徽華文代理云南惠嘉進口的棕櫚油,按規矩提貨得要貨主安徽華文的文件,廣州益海核對后才給出庫,全程只賺點倉儲費。
可云南惠嘉老板張利華耍了陰招,行賄安徽華文董事長、財務總監,把原本“先款后貨”改成“先貨后款”,超額度提貨后,還私刻廣州益海公章、偽造對賬函,騙安徽華文貨物還在倉庫。更離譜的是,安徽華文賬面說存了100多萬噸棕櫚油,可廣州益海總罐容才16萬噸,對外可用的不足10萬噸,根本裝不下,而且棕櫚油易氧化,保質期短,不可能放十幾年,純屬幽靈庫存。
金龍魚當場不服判決提起上訴,11月21日開投資者說明會喊冤,說子公司完全不知情,每次出庫都電話核對安徽華文聯系人,還定期寄真實庫存單,是安徽華文高管和云南惠嘉內外勾結,甚至給造假模板教對方刻章,事后銷毀真實單據換假的,廣州益海才是被蒙蔽的一方,自己沒賺半點不當利益,憑啥擔退賠責任,目前案件還在上訴期,一審判決沒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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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傳開后,網友直接吵炸了鍋,支持金龍魚、覺得被冤的網友占了大多數,紛紛替它鳴不平,有人直言廣州益海只是個倉儲的,提貨得要貨主文件,按流程辦事沒毛病,國企被私企騙了,私企還不上錢,就找有錢的金龍魚兜底,這不是甩鍋是什么。
不少網友戳破關鍵,之前金龍魚被說油罐車、轉基因,現在又來這檔子事,本質就是家大業大,捏軟柿子捏到它頭上,云南惠嘉是主犯,安徽華文自己高管腐敗、監管亂,損失憑啥讓倉儲方扛?
還有人結合吐槽,16萬噸罐裝100多萬噸油,這違背基本常識,法院一審沒考慮實際情況,明顯是看金龍魚有錢,故意讓分擔損失,甚至有網友爆料,類似案例里,倉儲方只要按流程核對文件,沒參與造假,根本不會擔這么大責任,金龍魚大概率是被做局了。
但也有少數網友質疑金龍魚內控有問題,有人說子公司原總經理柳德剛被判19年,還犯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收了云南惠嘉的錢,高管受賄,公司說完全不知情,難免讓人懷疑是借口,還有人覺得作為倉儲方,貨物進出庫有記錄,100多萬噸貨憑空消失,不可能一點察覺沒有,多少得擔點監管責任。
這番言論立馬遭反駁,網友認為高管個人受賄是個人行為,不能算到公司頭上,而且安徽華文自己配合造假,倉儲方根本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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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也有倉儲行業案例,貨主和第三方勾結造假,倉儲方按流程核對文件后仍被牽連,但法院會結合實際情況,看倉儲方是否知情、有無過錯,像這種罐容不夠、貨物不存在的離譜情況,本該認定倉儲方無責,可一審卻判連帶退賠,難免讓人覺得不公。
難道有錢企業就該為別人的錯誤買單?難道國企自己監管亂、被詐騙,損失就要轉嫁給無辜的合作方?難道倉儲方按規矩辦事,還要為他人的貪腐和造假兜底?
大家吵來吵去,不過是盼著能講點道理、講點常識,國企損失該追主犯責任、查內部腐敗,而不是找有錢企業甩鍋,要是這種判決邏輯成立,以后誰還敢做倉儲生意,誰還敢和國企合作?
金龍魚堅持上訴,也是為了爭個公道,畢竟憑實力賺錢,不該平白無故背這么大一口鍋,到底誰對誰錯,還是盼著二審能給出公平判決,別寒了踏實做事企業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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