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男子神秘失蹤,音信全無。銀行卡上的存款不翼而飛。監控錄像揭示真兇蹤跡。驅邪為名,深井暗藏驚天罪惡。
謀財殺人,拋尸井中,類似這樣的案件以往并不少見。但近期發生在洛陽市的一起深井拋尸案卻極為罕見。兇手為了殺人劫財,精心謀劃、導演了一出殘忍而且恐怖的悲劇。
2009年1月7日,河南省洛陽市高新公安分局接到新安縣磁澗鎮楊莊村郭某報案,稱自己在市區做水電安裝的丈夫張萬春于2008年12月17日失蹤,手機一直無法打通。
警方當時考慮到應該是疑似命案的可能性比較大,就圍繞著張萬春聯系人員進行調查。
通過調查發現,2008年12月17號中午張萬春接到一個陌生的電話后外出一直與家里人沒有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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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萬春到底去了哪里?這個神秘電話是否和張某的失蹤有著聯系?
警方迅速圍繞這一電話展開了調查。然而,調查的結果不禁讓人大失所望。這個電話是個集團號碼,而且是個沒有機主身份證的號碼,所以說無從查起,并且這個電話只用了這一次,以后再沒有聯系過。
就在此時,失蹤者張萬青的妻子郭某向警方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她說丈夫屋內的幾張銀行卡全部不翼而飛。
警方立即對這幾張銀行卡的提款記錄進行了查詢,并且有了重大發現。
警方通過調查,發現張某名下的交通銀行、建設銀行還有農業銀行的銀行卡在17號之后被多次劃取,犯罪分子在2008年12月17號到21號四天時間里分別在洛陽老城、鄭州分50余次把卡上的10余萬元取走。
很明顯,這是一起侵財案。犯罪分子幾天內提款50余次,這說明他們有著足夠的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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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誰盜走了張某的存款?張某現在是否還活著?警方又該如何下手追緝真兇呢?
警方立即調取了銀行的視頻監控資料,發現有兩名男子形跡可疑。這兩名男子在案發后的2008年12月17日至21日的幾天時間內,頻繁地到洛陽、鄭州的多個銀行進行取款。通過對監控錄像的調查,在鄭州的兩家銀行確定了嫌疑目標,鎖定了兩個嫌疑人。
經過監控錄像調取,警方發現這兩個嫌疑人17號晚上在鄭州經八路支行開始取款,其中一個在望風。監控資料顯示,取款男子頭戴帽子,中等身材。其中有一張圖像資料更是能夠清晰地辨認出該男子的容貌特征。
那么張萬春的失蹤和他有沒有關系呢?
警方本以為嫌疑目標確定以后,只要確定嫌疑目標是誰,這個案件基本上就清楚了,但是找到張萬春家屬、親戚朋友、周圍的人來辨認,都不認識錄像中的男子。顯然,這名男子具備作案嫌疑。
他是誰?現在身在何處?如果他是真兇,會不會對張萬春早已痛下毒手?一系列的問號盤桓在專案民警的腦海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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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重新分析了案情。認為既然這兩名男子一連幾天都在鄭州市的幾家銀行取款,那么他們很有可能在取款地附近的旅館居住過。那么,查詢取款地附近旅館的住宿記錄就是工作的重點。隨即,洛陽高新警方抽調精干力量趕赴鄭州,對取款地附近的旅館展開了地毯式摸排。
案情很快有了轉機,在摸排中,一名叫做王忠化的新安男子進入了警方的視野。鄭州經八路附近一個賓館的入住記錄顯示他是17號晚上入住的,入住登記的是雙人間但是只有他一個人的身份證,并且他是新安縣人,與受害人的原籍一樣。然后警方對他名下的銀行卡進行查詢,發現17號以后他名下的銀行卡有大額存入并且多次劃取,這樣一來他的嫌疑迅速上升。
雖然王忠華的疑點迅速上升,但洛陽高新警方并沒有打草驚蛇。因為監控錄像顯示,嫌疑人為兩名男子。一名望風,一名取款。為了查找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下落,警方秘密對王忠化的關系人進行暗訪,發現新安縣磁澗鎮人張寶峰與之關系密切。警方隨機調取了張寶峰的銀行卡存取款記錄,發現其名下的銀行卡自2008年12月17日之后有8萬多元現金存入,由此確認張寶峰也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9年5月14日,洛陽高新警方兵分兩路將張寶峰、王忠化二人抓獲。在證據面前,張、王二人很快供述了自己殺害張萬春,盜取銀行錢財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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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犯罪嫌疑人張寶峰曾經在受害人手下打過工,并欠受害人2000元錢。張寶峰因為包養情婦經濟緊張,而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王忠化打工收入少,生活拮據。兩人一拍即合,遂產生了犯罪念頭。
隨著審訊的深入,張、王兩人的供述讓人不寒而栗。12月初,兩人到一塊以后就開始預謀作案,并且張寶峰想出來一個奇招,長期租一套房子,且不讓房東知道房子的情況,然后在屋里面打井,把受害人拋尸到井里面。
2008年12月初,張、王兩人開始實施他們精心謀劃的罪惡計劃。他們首先在洛陽市澗西區淺井頭村租住了一套三層封閉式民房。把房門鑰匙、大門鑰匙都換了,讓房東無法再進去,然后以驅邪為名,找來兩名挖井人,開始在這棟房子的最里間打了一個60公分寬15米深的深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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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7日下午,受害人張萬春接到了張寶峰還錢的電話,隨即欣然前往。令他無論如何都想不到的是,等待他的是一個不歸的死亡陰謀。
張萬春進屋后,犯罪嫌疑人王忠化、張寶峰迅速掐住他的脖子,捆住手,捆綁住張萬春后,兩人在其身上搜出了三張銀行卡,然后用刀威脅張萬春說出了密碼。張寶峰去銀行核對密碼,王忠華則殘忍地用繩子將張萬春活活勒死。等張寶峰取錢回來后,兩人將張萬春的鞋和腰帶去掉以后直接把張萬春推入了井中。
2009年5月16日,在犯罪嫌疑人張寶峰、王忠化的指認下,洛陽高新警方來到了案發現場。經過了近5個小時的努力,受害人張萬春的尸體終于從深井中被打撈了出來。
雖然歷經近6個月,但由于井深15米,井下溫度較低而且缺氧,被牢牢捆綁的尸體尚未變形,受害人的面部仍似有極其恐怖和痛苦的表情。
這起案件事先預謀在出租屋內打井,然后作案,手段特別殘忍,預謀得非常周密,應該說在全國來說都是很罕見的。
當問及張寶峰殺人拋尸后為什么不將深井填平時,他的回答讓人不寒而栗。
據張寶峰交代,之所以不把深井填平主要是還想著以后有合適的機會再次作案,而根據現場的情況來看那個井打得非常深,即使房屋推倒重新搞開發打地基也不可能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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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恐怖、觸目驚心、喪心病狂,用什么詞來形容這起罪行都毫不過分。為了錢財,人性竟然淪落到如此地步,人心竟然比野獸還要兇殘。幸虧及時破案,否則不知道這深井內還會丟棄下多少的冤魂,掩埋多少的罪惡。
按理說,被害人曾經借過錢給犯罪嫌疑人,即便算不上什么“大恩”,但是也算得上是有幫助之情。按照我們中國人“滴水之恩,當泉相報”的傳統觀念,被害人理當予以適當回報才是。然而,其不但沒有答謝幫助之情,反而以還錢為借口騙取被害人的信任,以怨核德,瘋狂地實施犯罪,殺人越貨。
任何一起案件都有其特定的成因,或圖謀財,或為報仇……凡此種種,不一而足。這起案件當然也有其特定的謀財動機,并且也呈現出了因為包養情婦、經濟拮據而促發案件的誘因特點。但與以往案件所不同的是,因為犯罪分子極其殘忍的手段讓我們所有讀者都不寒而栗。
從預謀來講,被告人可以說是煞費苦心,先是租來房子,換掉門鎖,以防止房東進入和發現情況,之后兩人以辟邪為由頭雇來工人在房子中打井,為劫取財物、殺人后掩藏尸體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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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犯罪行為實施上來講,被告人手段極其殘忍,獲取財物后直接將活生生的被害人推進達15米深的井中,粗略估算一下,15米深相當于五到六層樓高,再加之井內空間狹小,人被推下之后根本無任何生還的可能。從犯罪后的表現來看,被告人殘忍地殺害被害人后并沒有像其他案件的犯罪分子一樣為了毀滅罪證而將深井添平,而是為了以后作案方便掩藏尸體根本沒有把深井填平的打算,讓人看后不寒而果,幸好案件及時告破,才使得更多的無辜生命得以幸免于難。
所有以上這些被告人的行為表現,足以說明其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犯罪手段相當惡劣,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次年,張寶峰、王忠華雙雙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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