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罪一庭庭長醉駕事件的三重警示
> 手機一震,彈窗跳出“武漢中院刑一庭庭長醉駕被查”的消息。我盯著屏幕愣了幾秒——一個天天審判刑事案件的法官,竟然成了危險駕駛罪的犯罪嫌疑人?這事兒,得好好說道說道。
01 事件回放:從午夜街頭到人大常委會的免職令
2025年10月26日凌晨兩點,武漢江漢區常青三路,一輛轎車被交警攔下。車窗搖下,駕車男子面色泛紅——血檢結果很快出來:91.55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誰也沒想到,這個深夜被查的司機,竟是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李某某。
更戲劇的是,不到一個月后,11月19日,武漢市人大常委會的任免名單上,李某某的名字赫然在列。免職通報寫得簡短,但結合時間線一看,意味就深了:醉駕事發后,法院火速啟動程序,紀檢線索同步移送,昔日的“審罪之人”轉眼成了“待罪之身”。
02 當事人回應:“提前退休”能畫上句號嗎?
記者電話聯系上李某某時,他語氣平靜:“我準備辦理提前退休了,現在刑一庭庭長由XX擔任。”被問及醉駕細節,他只丟下一句“與宣傳處聯系”。
這話聽著熟悉不?像極了某些涉事公職人員的標準話術。但問題在于,醉駕是刑事犯罪,不是內部紀律問題。法官本該是法律的守護者,如今卻因涉嫌犯罪而“急流勇退”,難免讓人聯想:是不是想用退休規避更深層次的追責?澎湃新聞的評論一針見血:“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公眾的質疑很直接:有沒有因為他的身份,讓案件走了“特殊通道”?
03 對比與反思:湖北紀委的“鐵腕信號”成了照妖鏡
就在此事發生前兩個月,湖北省紀委監委剛通報過酒駕醉駕典型問題,強調要“堅持嚴的基調不動搖”“既追究法律責任,又追究紀律責任”,還要“風腐同查”——查酒駕背后的吃喝送禮、說情打招呼。
可到了李某某案,公眾看到的卻是“免職”跑在了“司法審判”前面。雖然武漢中院通報稱“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但當事人輕描淡寫的“提前退休”,反而讓嚴肅的司法程序蒙上一層曖昧色彩。法官醉駕,沖擊的不僅是交通秩序,更是司法公信力的根基。
04 輿論場:法律的紅線,不該有“彈性空間”
網友們的評論炸了鍋。有人說:“每天審判別人的人,自己卻踩了法律雷區,諷刺!”也有人追問:“如果普通人醉駕,能這么從容‘提前退休’嗎?”
這些聲音背后,其實是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樸素的堅持。公職人員的身份不是護身符,反而是更重的責任——尤其是法官,手握裁判權,更該成為守法的標桿。湖北省紀委那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能只是紙面震懾。
05 結語:法治社會容不下“特權醉駕”
李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是91.55mg/100ml,但此事件對司法公信力的“殺傷值”遠高于這個數字。法律的權威,建立在每一個司法者都能被法律同等約束的基礎上。如今案子已移送檢察院,下一步的起訴、審判,將是檢驗“鐵腕執紀”成色的試金石。
這件事,你怎么看?歡迎在評論區聊聊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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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據公開報道梳理,案件進展以官方通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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