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連環貸款糾紛迷局:借款人偽造公章貸款致煤企被判背負上億元債務;
疑以2萬元“套走”服刑商人公司數億資產, 一起持續十余年的股權轉讓迷案27日開庭;
濰坊一供熱企業虛開發票案重審:是否致稅款損失引辯論,一審另兩名被告人認罪認罰;
支行長挪用儲戶超2億獲刑11年,一儲戶起訴銀行索回3755萬一審敗訴;
以上是本周值得關注的監督報道。
一起連環貸款糾紛迷局:借款人偽造公章貸款致煤企被判背負上億元債務
直到法院來執行,內蒙古達拉特旗高頭窯李五興煤礦(以下簡稱“李五興煤礦”)的投資人韓震才知道,在他們“缺席”的情況下,煤礦及其本人已被法院調解或判決,背負了本息累計上億元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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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韓震得知,李五興煤礦及其本人作為被告,被呼和浩特市金安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安小貸”)起訴,在沒有獲得任何消息的情況下,經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和判決,需承擔兩筆借款的還款或擔保責任,而這兩筆借款的借款人、經辦人均為李占偉。
對李占偉,韓震并不陌生。早在2013年,李占偉就因偽造李五興煤礦的公章從光大銀行申請保理貸款6000萬元。后經法院重審和公安偵查,李占偉和光大銀行包頭分行副行長等人則分別被以騙取貸款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判刑。
在2018年之前,李占偉還是達拉特旗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名下卻有幾家經營煤炭生意的公司。繼2013年從光大銀行騙貸之后,李占偉又于2014年在金安小貸公司借了兩筆貸款,并持偽造的印章將李五興煤礦列為擔保人或者共同借款人,由此引發涉事各方曠日持久的訴爭。
目前,針對金安小貸發起訴訟的兩起借款案件,李五興煤礦向檢察機關申請了民事監督,檢察機關已就其中一起向法院發出再審建議書,公安機關也再次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刑事立案。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2047745
——澎湃新聞記者 譚君
疑以2萬元“套走”服刑商人公司數億資產, 一起持續十余年的股權轉讓迷案27日開庭
一起延宕多年的股權轉讓迷局,在受害人張興展持續控告下,涉嫌用2萬元在張興展服刑期間“套走”其公司價值數億元股權的蔡某謙于2023年5月底被警方立案偵查。此后,該案經指定管轄由廣東省東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11月2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張興展處獲悉,蔡某謙涉嫌職務侵占、詐騙、虛假訴訟等罪名一案,將于11月27日在東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張興展說:“按照開庭傳票,此案原定于26日、27日審理兩天,25號法院又通知我們開庭改為27日一天。”
11月2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東莞市中院工作人員處獲悉,此案確已改期,改為27日上午開庭審理。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1年初,因犯詐騙罪入獄的張興展假釋出獄,發現自己房地產公司65%的股份易主。通過多年調查,張興展才發現被蔡某謙等人偽造《產權交易鑒證書》等轉股文件,變更至德信物業發展(武漢)有限公司(簡稱德信公司)名下。張興展稱,轉讓時公司價值上億元,如今價值20多億元,他曾通過多種方式維權,希望拿回屬于自己的公司。十余年后的2023年5月底,張興展刑事控告獲深圳市公安局刑事立案,蔡某謙被抓,事件迎來轉機。2024年3月底,深圳市檢察院以蔡某謙涉嫌職務侵占、詐騙、虛假訴訟等罪名向深圳市中院提起公訴。
此后,該案件經指定管轄由東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張興展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此案由東莞市檢察院辦理后,曾退回警方補充偵查約一年時間。張興展提到,“主要是此案在深圳市檢察院辦理期間,其起訴書未就警方提出且有明確證據的蔡某謙偽造《產權交易鑒證書》,以及將泰生公司65%股權變更至德信公司名下、侵占土地等問題進行認定,東莞市檢察院要求警方退回補充偵查。經過一年查證,警方補證了相關內容于前不久提交了檢察院,并將相關情況在接訪過程中向我們口頭傳達。”
https://static.cdsb.com/micropub/Articles/202511/30df83e8ba1f58a9eb3e47aec607c3b8.html?fromUdid=54172593-a2d6-4cd6-8b94-784f3b939d1b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濰坊一供熱企業虛開發票案重審:是否致稅款損失引辯論,一審另兩名被告人認罪認罰
2025年11月17日至19日,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重審濰坊濱海新源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濱海新源公司)等三家供熱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張建寧被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案。
濰坊市中院曾于2023年6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建寧及其控制的兩家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多抵扣稅款862萬余元,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張建寧上訴后,山東省高級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于2024年9月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澎湃新聞記者獲悉,此次重審,濰坊市檢察院變更起訴對象,將張建寧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昌邑市新源熱力有限公司(下稱昌邑新源公司)追加為被告單位。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是否造成國家稅款損失展開辯論,審判長還要求雙方就被告單位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虛開發票罪發表意見。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2029000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支行長挪用儲戶超2億獲刑11年,一儲戶起訴銀行索回3755萬一審敗訴
11月26日,距李水明起訴懷化農商行舞水路支行還款上千萬本金的民事糾紛案二審開庭,已過去一年時間。
2007年,在懷化做房地產生意的李水明認識了禹子英,后者當時正以銀行負責人身份,在懷化各大批發市場攬儲。2016年4月21日,禹子英主動到公安局投案,將一起涉278名儲戶、長達數十年的重大金融案件捅出水面。
十幾年間,禹子英及銀行柜員掌握客戶賬戶密碼,肆意在客戶間拆借資金,甚至專門設立了柜臺從事資金代辦和拆借業務。經法院認定,截至案發,禹子英共挪用278名客戶共2.2億元未退還。在278名儲戶中,李水明被挪用的資金最高,達3755萬元。
2021年3月,李水明被批捕,警方認為,其與禹子英有挪用資金的共同故意,涉嫌挪用資金罪,將案件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檢察院經審理后認為:其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同時,檢察院解除對李水明的取保候審措施。李水明還簽署了一份放棄向銀行主張任何債權的《承諾函》。
李水明起訴銀行還款,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目前,二審已在湖南省高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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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 蔡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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