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辭職被卡”堪稱打工人的煩心事:領導拒簽字、HR拿“沒接班人”拖延、甚至威脅扣工資、卡社保……明明是合法權利,卻陷入“走不了”的僵局?別焦慮!這篇干貨幫你吃透法律依據,用3個實操步驟+避坑指南,教你體面、合法地“脫身”,再也不用被公司“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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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別急著焦慮:公司沒權利“強留”你
“提交辭職申請后,領導拒不簽字”“HR說沒招到接班人就不能走”“威脅扣工資、卡社保轉移”——你是不是也遇到過這種“辭職難”的困境?
其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書面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轉正后員工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無需公司批準,到期自動生效。
公司以“沒招到人”“沒交接完”為由拒絕你辭職,本質上是違法的!
二、3步合法辭職,不鬧僵也不被動
第一步:提交“書面辭職申請”,留好證據
這是最關鍵的一步!口頭辭職不算數,一定要提交書面版本(紙質+電子版備份):
內容寫清:姓名、崗位、入職日期、辭職申請日期、預計離職日期(按30天/3天計算);
提交方式:
紙質版:親手交給直屬領導+HR,要求簽字簽收(注明日期),自己留一份復印件;
電子版:通過公司郵箱、OA系統發送,抄送HR和相關負責人,截圖保存發送記錄。
重點:不用寫“請批準”,直接寫“特此通知”,明確表達“告知”而非“申請”。
第二步:主動做好工作交接,堵住公司“借口”
公司最容易拿“交接不清”刁難人,提前主動對接:
列一份詳細的《工作交接清單》:包括未完成項目、對接人、資料存放位置、注意事項;
預留至少1-2周時間配合交接,全程做好記錄(比如交接會議紀要、聊天記錄);
若公司故意不安排交接人,書面發郵件告知HR和領導“已準備好交接,暫無對接人”,留存證據即可。
第三步:到期直接走,遇刁難果斷維權
到了預計離職日,無論公司是否“批準”,都可以正常辦理離職手續(結算工資、轉移社保/公積金、開離職證明);
若公司拒絕辦手續、扣工資:
先和HR/領導溝通,出示法律依據和書面通知證據,平和協商;
協商無果,撥打12333勞動保障咨詢電話,或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帶好書面辭職證據、勞動合同、工資條);
仍未解決,可申請勞動仲裁(免費),要求公司賠償扣發的工資和損失。
三、這些誤區千萬別踩!
?誤區1:公司不簽字,辭職就不算數?
→錯!提前通知期到,無論是否簽字,勞動合同自動解除。
?誤區2:沒交接完就不能走?
→錯!交接是員工義務,但公司不能以此為由無限期拖延,若公司故意不配合交接,責任不在你。
?誤區3:公司卡社保/公積金轉移怎么辦?
→社保轉移是社保局操作,公司無權阻攔,可直接向社保局投訴,要求強制轉移。
辭職是職業生涯中的正常選擇,面對公司的阻撓,我們應依法行事,理性溝通,必要時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希望每位職場人都能順利過渡,開啟新的職業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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