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文旅一句“哪位少爺吸了”的調(diào)侃,竟在一天內(nèi)讓賬號漲粉百萬,這條評論背后折射出公眾對吸毒記錄封存新政的復雜情緒。
“哪位少爺吸了?”2025年11月底,南通文旅抖音短視頻官方賬號在某宣傳《治安管理處罰法》新規(guī)的視頻評論區(qū)留下的這六個字,瞬間點燃了全網(wǎng)輿論。
這條帶有諷刺意味的留言,與新法規(guī)中“吸毒記錄將被封存”的規(guī)定形成微妙碰撞,不僅使南通文旅粉絲數(shù)從35.3萬暴漲至400萬,更將一場關于法律、道德與社會公平的討論推上風口浪尖。
素材來源人民日報抖音短視頻賬號(11.28)
一場輿論風暴的起源
這場爭議的源頭,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該規(guī)定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
規(guī)定明確: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應當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公開。
而根據(jù)法律專家解讀,這些被封存的記錄除了包括輿論特別關注的吸毒處罰記錄外,還涵蓋因毆打他人、盜竊、詐騙、尋釁滋事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也正是這一旨在為輕微違法者提供改過自新機會的規(guī)定,引發(fā)了意想不到的輿論海嘯。其中,關于吸毒記錄被封存讓一些地區(qū)的官方賬號和全國網(wǎng)民憤怒,除了南通文旅賬號被新媒體編輯用來評論“哪位少爺吸了”引發(fā)網(wǎng)民圍觀,人民日報抖音賬號11月28日晚上發(fā)布禁毒視頻、云南日報抖音號11月29日早上連發(fā)十條禁毒視頻,各地文旅賬號紛紛在11月29日紛紛跟進,當日宣傳禁毒相關信息,以隱喻方式對此次法律修改表明立場。
法律為誰而改?吸毒記錄封存的民意信任危機
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的設立,有著堅實的法理基礎。中國政法大學證據(jù)科學研究院教授印波指出,該制度首先體現(xiàn)了行政法的比例原則。
印波解釋說,將輕微違法記錄永久公開,導致當事人在就業(yè)、升學等方面受到終身限制,這種懲罰強度與過錯程度明顯失衡。
其次,該制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對人格尊嚴的保護,通過避免因輕微過錯而施加永久性負面評價,體現(xiàn)對公民人格尊嚴的尊重。
數(shù)據(jù)顯示,2023年公安機關查處的治安案件數(shù)合計788.1萬起;2019-2023年,全國公安機關每年查處的治安案件在800萬起左右。
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冠男表示,如果不予封存并允許查詢,則意味著每年可能有800萬人左右,會被實質(zhì)性地排除在社會之外。
當法律專家們闡述著記錄封存制度的法理基礎時,民眾卻在追問:這場法律修改的真正動機是什么?在社交媒體上,網(wǎng)民對“吸毒記錄封存”這一項格外關注,網(wǎng)民自發(fā)生產(chǎn)的短視頻評論背后隱藏著公眾對特權(quán)階層可能被變相保護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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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表面上看,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是為了解決“一次違法,終身受限”的不合理情況。然而,在深入思考后,許多人發(fā)現(xiàn),這種表述背后可能存在另一種邏輯和追問:
誰真正需要記錄封存?對于普通民眾而言,大多數(shù)治安違法行為本身就不會被廣泛知曉。真正因治安記錄而影響前途的普通人,可能遠少于那些有資源卻因違法行為可能暴露而受影響的人。
誰在推動記錄封存?立法過程中,建立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成為“核心訴求之一”。但普通民眾在立法過程中的參與度有限,那些真正影響立法方向的,往往是擁有更多話語權(quán)的群體。
記錄封存為誰提供了便利?對于公眾人物、特權(quán)階層來說,違法記錄的封存確實能有效避免其不當行為被曝光,保護其形象和地位。而這恰恰是普通民眾最為反感的一點。
當南通文旅發(fā)出“哪位少爺吸了”的疑問時,恰恰道出了民眾的心聲和憤怒的點:這項制度會不會是為那些“少爺”們量身定做的法律保護傘?
為何民眾對“吸毒零容忍”
公眾對吸毒行為的零容忍態(tài)度,源于那些鮮為人知的英雄故事。
廣東省云浮市郁南縣公安局都城派出所女警嚴婷,在犧牲23年后,她的名字和照片才被公開。她結(jié)束生命時的姿勢是死死抱住毒販,那年她僅22歲。
還有那句禁毒民警的獨白:“我們一年到頭,穿警服的次數(shù)屈指可數(shù)。” “最害怕的就是我們進去抓人時,一些吸毒者正在用針管注射毒品,他們可能對我們進行攻擊,這些針管上可能攜帶著艾滋病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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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行走在刀尖上的勇士,連與家人相識都是一種奢望。一位化名“孫悟空”的緝毒警察緝毒十一年間做了五年臥底。他說:“即使完成任務以后,我也會經(jīng)常從噩夢中驚醒,會經(jīng)常夢到被毒販發(fā)現(xiàn)、打擊報復,甚至是報復家人特別是孩子。”
數(shù)據(jù)顯示,2013年至2022年,全國共有169名公安民警在禁毒工作中犧牲,其中禁毒民警112名。當公眾想到這些英雄,看到“封存吸毒記錄”的政策時,自然產(chǎn)生了一種情感與理性的撕裂感。
輿論焦點不可忽視,法律如何平衡人文關懷
在這場討論中,公眾的擔憂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對特定人群的保護、吸毒藝人變相復出,以及公共安全與知情權(quán)的平衡。這種擔憂源于對公平執(zhí)法的長期關注,即法律是否會在執(zhí)行過程中對擁有更多社會資源的人傾斜。
要化解公眾的焦慮,需要在法律剛性與人文關懷之間找到平衡點。一方面,法律的善意在于給悔改者機會;另一方面,公眾的警惕則在于堅守社會的底線。
印波教授明確表示,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并非是對特定群體的保護。這是對曾有過治安違法記錄的人一項積極的可以改過自新的政策。記錄封存后,在絕大多數(shù)常規(guī)的求職、升學背景審查中,其過往的輕微違法記錄將不會被看到。
對于公眾特別關心的吸毒藝人問題,法律專家指出,《治安管理處罰法》屬于一般法,而《禁毒法》《禁毒條例》以及《演出行業(yè)演藝人員從業(yè)自律管理辦法》等則屬于特殊法。根據(jù)“特殊法優(yōu)于一般法”的原則,涉毒藝人能否復出,主要取決于文旅、廣電等部門的行業(yè)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
對于公共安全風險,人民論壇銳評建議,對教育、醫(yī)療等特定行業(yè),建立分級查詢機制,允許用人單位依法查詢從業(yè)者與崗位相關的治安違法記錄,如暴力、危險駕駛等。嚴格限定查詢范圍和用途,既筑牢安全屏障又保護隱私。
法律與民意:如何重建信任的橋梁
法律不應成為精英話語與民眾樸素正義感之間的鴻溝,而應成為連接二者的橋梁。針對《治安管理處罰法》引入違法記錄封存制度所引發(fā)的輿論關切,特別是公眾擔憂法律從業(yè)人員或公務人員可能借此逃避責任,平衡法律理性與公眾信任、防止制度被濫用,關鍵在于構(gòu)建透明、審慎的配套執(zhí)行與監(jiān)督機制。
首先,必須明確“封存”不等于“消除”,并通過嚴格的限定查詢條款堵塞可能存在的漏洞。根據(jù)新修訂的法律,違法記錄封存后,有關國家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可以進行查詢。對此,應通過實施細則或司法解釋,對“有關單位”和“國家規(guī)定”進行明確且嚴格的界定,嚴防查詢權(quán)限被泛化、濫用,確保記錄封存不會成為特定人群的“保護傘”。同時,可考慮建立查詢記錄留痕與備查制度,讓每一次對封存記錄的訪問都有據(jù)可查,接受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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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為回應公眾對公職人員行為的高標準要求,可探索建立針對公職人員,特別是法律工作者更為審慎的適用規(guī)則。例如,對于涉及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或嚴重違背職業(yè)操守的違法行為,其記錄封存可設定更長的考察期或更嚴格的審批程序。此舉旨在表明,法律在給予改過自新機會的同時,對肩負更多公共責任的群體保持了更高的標準,以維護法治的公正性與公信力。
最后,深化法治宣傳教育與立法全過程民主是彌合分歧的長期基礎。一方面,相關部門應主動、精準地解讀法律,說明記錄封存的制度初衷是避免輕微違法者終身背負污名,彰顯“懲戒與挽救相結(jié)合”的法治原則,而非為任何人開脫責任。另一方面,引入民意參與機制。法律修改不應只是精英階層的話語權(quán)之爭,而應充分聽取普通民眾的意見。在立法過程中,應當搭建公開博弈的平臺,讓各利益相關方都能發(fā)聲。
通過以上“嚴格限定查詢”、“對公職人員審慎適用”以及“深化普法與民主立法”的組合拳,方能在落實法律人性化關懷的同時,有效回應公眾對公平正義的核心關切,防止制度善意被扭曲,切實筑牢社會的法治信任。
(文章綜合參考中國人大網(wǎng)、光明數(shù)字報、南方+客戶端、鳳凰網(wǎng)、金羊網(wǎng)、抖音平臺各官方賬號、人民論壇網(wǎng)等)
撰稿:王子翼、吳增輝
編輯:張勇
審稿: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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