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朱征夫律師被網暴到,不得不報警維權,因為有人造謠他兒子吸毒,還說他推動“違法記錄封存”是為家人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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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當然該罵,造謠者也該追責。但問題來了:為什么偏偏是他提的這項建議,會引發如此強烈的公眾反彈?
不是大家不講理,而是這項政策本身,就踩在了普通人的安全紅線和生活常識上。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包括吸毒在內的治安違法記錄要“封存”,不得公開、不得隨意查詢。
支持者說這是給輕微違法者“重新做人”的機會;可老百姓想問一句:重新做人的代價,憑什么要我們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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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封存了記錄,但人還在社會里流動。
鄰居是不是吸毒人員?網約車司機有沒有涉毒史?幼兒園老師是否曾因賭博被拘?這些信息一旦被“封存”,普通人連最基本的知情權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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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說:“法律允許特定崗位依法查詢。”
可現實呢?多少小餐館、小公司、私人雇主能走通“依法查詢”流程?又有多少人會在租房前跑去派出所申請調檔?
這不是理論問題,是每天都在發生的現實焦慮。
更諷刺的是,朱征夫們總愛舉歐美的例子,說“人家都這么干”。可他們故意忽略了一個事實:歐美搞前科封存,配套的是極其嚴密的社會信用體系、社區矯正機制和高成本監管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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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們呢?連小區物業都管不住外來人員,基層警力常年超負荷運轉,卻要學人家“輕縱+封存”?
結果只會是:違法成本越來越低,守法成本越來越高。
老實人不敢租房子、不敢請保姆、不敢讓孩子獨自坐順風車,因為誰也不知道,那個看起來“正常”的人,背后是不是藏著一段被“封存”的黑歷史。
有人說:“吸毒只是治安違法,不是犯罪,何必揪著不放?”可問題是,一次吸毒可能毀掉一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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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像闖紅燈、亂扔垃圾,它是高成癮性、高復發率、高社會危害的行為。哪怕只是行政拘留15天,也足以說明此人存在嚴重行為失控風險。
現在倒好,記錄一“封”,仿佛什么都沒發生過,還能去開網約車、當保安、進學校,這到底是寬容,還是縱容?
朱征夫作為全國人大代表、資深律師,本應比普通人更清楚制度落地的復雜性。
但他提出的方案,卻像極了某些脫離群眾的“精英思維”:坐在空調房里談“人權”、“尊嚴”、“回歸社會”,卻對菜市場大媽擔心孩子安全的恐懼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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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社會進步,不是把問題藏起來,而是解決問題。
如果真想幫輕微違法者重返社會,不如加強社區幫扶、心理干預、就業支持,而不是一刀切地“封存記錄”,把風險悄悄轉嫁給無辜大眾。
公共資源經不起折騰,老百姓的安全更不該成為政策試錯的犧牲品。
寬容要有底線,改*革不能反智。
當一項政策讓絕大多數普通人感到不安,那就不是“群眾覺悟低”,而是設計者忘了法律的第一使命,是保護守法者,而不是方便違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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