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銀行這么不管不顧,說什么我也不會自己去取這么多現金!”提起半年前的遭遇,倪先生語氣里滿是悔恨和憤怒,原本只是一場常規的大額取款,卻讓他付出了左眼永久失明的慘痛代價,而更讓人心寒的,是銀行全程冷漠的“旁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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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從2024年7月2日說起,河南的倪先生因為生意周轉需要,提前一天就向中國農業銀行中牟白沙支行預約了170萬大額現金,按照銀行規定,超過5萬元取現就得提前預約,170萬這樣的巨款,銀行不僅早早備好了現金,更清楚知道他會在當天上午來取款。
上午11點多,倪先生拎著裝滿現金的行李箱走出銀行,剛走到幾米外的車旁準備裝車,意外突然發生,一名男子猛地沖了過來,手里還拿著自制槍支,對著他就開了一槍,來不及反應的倪先生當場被擊中頭面部,歹徒趁機搶走行李箱就要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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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著劇痛,倪先生顧不上傷口的鮮血,起身就追了上去。歹徒慌亂中摔倒,行李箱和槍支都掉在了地上,倪先生撲上去將歹徒死死按住,兩人在銀行門口扭打撕扯起來,這一打就是近20分鐘,期間,倪先生一邊反抗一邊朝著銀行方向大喊:“保安快報警!有人搶劫!”
可讓他絕望的是,銀行門口明明站著多名工作人員和保安,眼睜睜看著他和歹徒搏斗,看著他滿臉是血,卻沒有一個人上前幫忙,甚至沒有一個人主動報警,最后還是路過的熱心市民看不下去,趕緊掏出手機打了110120,倪先生才得以被送往醫院救治,經鑒定,倪先生的損傷程度構成重傷二級,左眼視力損害評為八級傷殘他的左眼徹底失明了,這場飛來橫禍不僅讓他失去了一只眼睛,后續的治療、康復花光了家里的積蓄,還耽誤了生意,生活徹底被打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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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案的歹徒王某某,很快就被警方抓獲,判決書顯示,這家伙早在2024年6月就開始盯上了這家農行,因為生意失敗、期貨賠錢還不上債,就動了搶劫取款人的歪心思。從6月到7月,他多次在銀行門口蹲點徘徊,專門找取大額現金的人下手,7月2日更是從早上9點就守在門口,就等著目標出現。
讓人費解的是,歹徒在銀行門口反復晃悠了近一個月,銀行的保安和監控就沒發現半點異常?作為二級風險單位的銀行,按規定本該有完善的安保巡查和緊急報警裝置,可在這場持續20分鐘的惡性搶劫中,這些設備仿佛都成了擺設。
后來法院判決,王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還得賠償倪先生元,可這筆賠償款,倪先生至今一分錢都沒拿到啊無奈之下,他想到了向銀行追責,畢竟他是提前預約的大額取款,銀行明明知曉他的取款時間和金額,卻沒盡到半點安全保障義務,事發后還全程旁觀不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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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先生提出了80萬元的賠償要求,可銀行方面始終態度消極,只口頭表示“同情”,卻一直推諉責任,根本不認賬。涉事銀行和當地銀監會協調委員會,面對記者的詢問也都選擇了沉默,其實法律早有明確規定,《民法典》里說得很清楚,銀行這種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有義務對客戶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這種義務不會因為客戶走出營業廳就結束,而且《商業銀行法》也明確,銀行要是違反規定對客戶造成損害,就得承擔民事責任。
大額取款本就風險極高,很多銀行對50萬以上的取現客戶,都會主動提供護送服務或者聯系警方協助,可涉事銀行不僅沒提前提醒風險、沒提供護送,事發時連最基本的報警都要等路人來做,這顯然不是“離柜概不負責”能搪塞過去的。
現在的倪先生,不僅要承受身體上的傷痛和生活上的不便,還要為維權四處奔走,歹徒得到了法律的嚴懲,可他的損失卻沒人買單,銀行的安保義務到底是白紙黑字的規定,還是隨口說說的空話?提前預約大額取款,難道只意味著銀行準備現金,不包括保障客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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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也給大家提了個醒,以后取大額現金,一定要提前跟銀行明確要求安保護送,最好簽訂書面協議;盡量多人陪同,選擇人流密集的時段,取完錢趕緊上車離開,別在銀行門口停留,最后想問問大家:你覺得銀行在這件事里有責任嗎?如果是你遇到這種情況,會怎么維權?你取大額現金時,銀行有沒有提供過安全保障服務?歡迎在評論區說說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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