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三條命,17 根絞索創 20 年紀錄。” 新加坡把毒品量變成生死線:15 g 海洛因 = 自動死刑。
歐盟說“毒品不是最嚴重犯罪”,本地 7 名死囚卻剛把憲法挑戰遞到法院門口。 他們爭的不是“放人”,而是“給法官一點裁量”——別讓 24 歲跑腿小弟和幕后金主一起排隊進絞刑室。
網友 @taxiUncle: “抓大魚?我看是抓小蝦米。鑰匙在誰手上就推定毒梟,那我家樓下保安天天收快遞,哪天箱子裝白粉他也要掛?”
網友 @kopiO: “部長說‘保護孩子’。我懂,可我鄰居孩子爸運 16 g heroin 被吊死,孩子直接變孤兒。這算盤怎么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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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JC_s: “別拿 69% 民調當免死金牌。同一調查,把‘強制’兩個字拿掉,支持率立刻掉 10 個點。題目怎么寫,結果就怎么長。”
網友 @exchangeStudent: “我在歐洲留學,同學聽到‘毒品死刑’直接當外星新聞。可他們不知道,這里夜里 12 點女生敢一個人走回家。安全感值錢,但值幾條命?”
網友 @mamaShop: “法律說 250 g 冰毒能殺 1,800 人。算法誰給的?我賣 paracetamol 500 盒也能致死,是不是也要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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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dataGeek: “翻 20 年數據,死刑高峰后 6 個月,毒品繳獲量平均反彈 92%。殺到沒貨?殺到漲價而已。”
網友 @retiredCop: “我當緝毒警 30 年,抓過 600 人,真正老板不到 10 個。判死刑的 0。小卒怕死?他們本來就欠幫派錢,死等于幫家里拿安家費。”
網友 @CBDclerk: “公司招外籍司機,HR 悄悄加一條:‘若車內搜出毒品,公司不予法律支援’。底層工作機會先被嚇跑,再談脫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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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deathRowLetter: “薩米納坦最后一封信寫:‘車不是我的,卡不是我的,命也不是我的。’ 字歪歪扭扭,像極了我小學逃學被捉的悔過書。”
網友 @sambalStingray: “歐盟制裁?我們連口香糖都禁,怕過誰。只是下次別怪人家把‘新加坡’當形容詞,專指‘寧愿錯殺’。”
網友 @lawyerWannabe: “憲法法庭要是松口,國會一夜就能修回去。真正的戲碼是:給法官一把尺,政府再送一把更短的尺。”
網友 @hawkerAuntie: “我炒粿條攢房租,兒子抽 weed 被抓,我跪地求律師。律師說 499 g 就活,500 g 就死,差 1 g 像秤砣一樣掛在我心口。”
網友 @SGheart: “想保安全,也想保人命。能不能讓法官看人、看情節、看悔罪,再決定要不要把繩子套緊?給法律一點呼吸,社會不會立刻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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