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3月2號,臺北泉州街19號,憲兵一進門就說,吳次長,請跟我們走,吳石手里捏著軍帽,帽檐濕了一塊,也分不清是汗還是雨。
王碧奎被攔在客廳,就那么眼睜睜看著丈夫出門,哭都不敢哭出聲,她手里攥著的是朱楓兩天前留下的一個藍布包袱,里面就兩件旗袍、半包“金門高粱”,還有一張小字條,上面“平安”兩個字寫得特別潦草,好像筆還沒落穩就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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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正文根本沒露面,他人在長沙街保密局二樓,就等著電話響,筆錄早就弄好了,就差一句**“朱楓曾夜宿吳宅”**,他要的是一條完整的證據鏈,不是誰的眼淚。
天亮以后,王碧奎被帶到了城南招待所,那房間里有鐵窗,有彈簧床,床頭還放著一本《良友》畫報,封面是去年上海的選美冠軍,女看守跟她說,寫吧,寫完就能回家帶孩子了,她就寫了三行字,朱小姐來過家、借住了一晚、聊了些家常,寫完按手印,指肚上沾滿了墨,感覺就像按在了一個傷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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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以后她再也沒見過自己的丈夫。
6月10號,馬場町,吳石、朱楓、陳寶倉、聶曦是同一個案子,行刑前,吳石跟憲兵要了紙,寫了四句詩,“天意茫茫未可窺,悠悠世事更難知。平生殫力唯忠善,如此收場亦太悲。”
寫完就把紙折成一個小方塊,塞進了自己的內衣口袋,沒有喊什么口號,也沒有往外傳紙條,槍響之后,法醫在他身上只找到了這塊紙,墨跡都被血浸得模糊了,可還是能看清**“忠善”**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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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碧奎是1952年4月放出來的,出獄那天她穿著一件舊的毛藍布衫,領口都磨出了線頭,保密局什么說法也沒給,就塞給她二十塊新臺幣當路費,她先回了趟福州,把留大陸的兩個孩子接回來,又帶著全家搬到了臺中,為了不讓人注意,她改用了母親的姓,登記的名字是“林碧”,之后的三十年,鄰居們只知道她是個“林太太”,賣過面線,也糊過紙袋,一個“吳”字再也沒提過。
1980年,她拿著探親護照離開臺灣,從香港轉機去了美國洛杉磯,晚年就跟小兒子住在一起,每天黃昏都自己走到社區的湖邊,坐在長椅上,把面包撕成一小塊一小塊地喂海鷗,1993年12月,她在蒙特利公園市病逝,遺囑里要求火化,骨灰送到北京,第二年清明,八寶山的福田公墓,吳石的衣冠冢旁邊,多了一方小小的黑色大理石,碑面上只刻了**“王氏碧奎”**四個字,沒有生卒年月,也沒有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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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正文活得久得多,他晚年接受口述史訪問,一談到吳石案,就用他那口山西話說一句,“吳次長是黨國損失,我替他可惜”,你要是再追問,他就擺擺手,說“檔案都在,自己查”,2007年他在臺北新店的老人院去世,枕頭邊上放著一個空香煙罐,罐子底上用紅色的圓珠筆寫著“吳石”兩個字,那筆跡抖得都快認不出來了。
毛人鳳的記錄里,根本找不到那句“以后谷正文寫的東西先送我”,他1966年就病逝了,病歷上寫的是“胰臟癌末期”,臨終前就跟家里人說了一個字,“疼”,再沒別的了。
北京西山的無名英雄廣場,那面巨大的景觀墻上刻著毛澤東的題詩,“驚濤拍孤島,碧波映天曉。虎穴藏忠魂,曙光迎來早”,廣場兩邊的花崗巖上只刻著烈士的名字,并沒有吳石的單獨雕像,也沒有陳毅的題詩,每到清明,管理方會把游客獻的菊花都集中起來,統一擺在景觀墻的腳下,至于那些煙盒、拐杖、微型相機模型,都會被悄悄收走,管理規定寫著,易燃、易損的物品不能長期擺放。
王碧奎在美國留下的所有遺物,除了幾枚舊臺幣、一張1950年的全家福,還有一本1965年版的《福州鄉土志》,書頁里夾著一張便簽,上面用鉛筆寫著,“魚丸配方:鰻魚肉七成、豬肉膘三成,冰水打漿,鹽少許,不可加酒”,字跡寫得工工整整,就好像生怕后人會忘記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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