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講武德?廣東東莞,一男子寂寞難耐,和一女子約在公共廁所里做不光彩的交易,完事之后,男的居然反手把女方手機給搶了。不僅把自己付的350塊錢給拿了回來,還把對方手機給搶走了,女子一氣之下選擇了報警
![]()
起初兩人見面時,李某先把三百五十塊遞過去,吳某把錢塞進手機殼里,擺明是做個簡單了斷的買賣。兩個人把約定的事辦完,表面看各取所需,本該各走各路
李某偏偏在這個節骨眼上犯糊涂。他盯上了吳某放在馬桶上的手機,覺得撿便宜不算壞,拿了就跑。轉身那一下,他可能覺得自己占了點小便宜,但后面那幾天,可能怎么都睡不踏實
他怕被定位找上門,把手機塞進石頭縫里,以為這樣就沒他的事了
四天后,吳某通過定位把手機找回來。警察順著線索找到李某,把他帶去調查
這一查,李某還是個有“前科”的人,之前就因為搶劫進去過,屬于累犯。最終,法院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兩千元
這案子傳到網上后,討論可熱鬧了。不少人覺得,兩邊干的都不是正經事,現在一個丟了財,一個坐了牢,算是“兩敗俱傷”
有網友說:這男的也是夠蠢,為了一個手機二進宮,值嗎?本來兩人私下解決的事,一報警,自己那點事也藏不住了
也有人持不同看法:一碼歸一碼。吳某的行為固然有問題,該由法律另行處理,但李某當面搶手機是另一回事,這就是赤裸裸的搶奪,該判
其實,法律是分得很清的。吳某涉嫌違法,李某搶奪他人財物,這是兩個獨立的行為,分別處理。并不會因為吳某本身有問題,就否定她作為公民的財產權受保護。法律不會說“因為你不是好人,所以活該被搶”。這個底線思維,其實挺重要
還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就是別走歪路。李某為了三百五十元和一個手機,換來九個月牢獄和兩千罰金,這筆賬怎么算都是虧的。而吳某,雖然這次是“受害方”,但她所從事的活動本身也走在法律邊緣,不僅人身安全沒保障,出了事維權也尷尬。兩條路,其實都是下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