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吸毒記錄封存”條款即將實施,瞬間引發輿論海嘯。一邊是部分群體對“擺脫終身標簽”的期待,另一邊是公眾對“法律縱容違法”的強烈擔憂。這場爭議的核心,恰恰觸及了法治的根本命題:法律的使命是預防犯罪、維護公序良俗,而非無底線寬容;過度寬松的制度設計,終將淪為違法犯罪的“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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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行為絕非普通的輕微違法,其背后是民族歷史的傷痛記憶與無數禁毒英烈的鮮血代價。近代中國因鴉片飽受屈辱,新中國成立以來,超千名公安民警在禁毒斗爭中犧牲,他們用生命筑起抵御毒品的防線。對公眾而言,吸毒不僅是對法律的漠視,更是對民族創傷的褻瀆、對英烈犧牲的辜負。毒品的生理成癮性極強,復吸率居高不下,且吸毒者為獲取毒資極易誘發盜竊、搶劫等次生犯罪,給社會安全埋下巨大隱患。在這樣的背景下,“吸毒記錄封存”自然引發公眾對自身安全的焦慮——當鄰居、同事的吸毒史被隱藏,當用人單位難以獲知真實背景,公共安全便可能失去重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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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認,法律應當給予改過自新者回歸社會的機會,但這種寬容必須建立在充分懲戒與有效管控的基礎上。此次新規明確記錄“封存而非刪除”,且關鍵崗位可依法查詢,看似兼顧了懲戒與回歸,但在實踐中仍存在諸多風險。公眾擔憂的并非“給犯錯者機會”,而是擔心特權群體借“封存”之名洗白自身,擔心制度執行中出現“選擇性執法”,更擔心封存記錄削弱了社會監督,讓吸毒行為失去應有的警示效應。法律的寬容若缺乏剛性約束,就會模糊違法與守法的邊界,讓潛在違法者產生“違法成本低廉”的錯覺,這正是對守法公民的不公,也是對法治精神的背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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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進步從來不在于放寬懲戒尺度,而在于精準打擊犯罪與保障公民權利的平衡。對于吸毒這類危害深重的違法行為,法律的首要職責是震懾與預防,其次才是教育與挽救。現行制度中,動態管控、職業準入限制等措施已為社會安全筑牢防線,但“記錄封存”仍需更周密的設計:應明確封存的適用條件,對多次吸毒、教唆他人吸毒者排除適用;強化查詢監管,防止記錄被違規泄露或濫用;建立公開透明的執行機制,主動回應公眾關切。唯有如此,才能既不讓改過自新者因一次過錯被終身否定,也不讓法律的寬容異化為違法犯罪的“保護傘”。
法律是社會秩序的基石,寬容是法治的溫度,但溫度絕不能凌駕于安全之上。“吸毒記錄封存”的爭議,本質上是公眾對法治公平與社會安全的雙重期待。立法者當傾聽這份擔憂,在懲戒與寬容之間找到精準平衡點,讓法律既保有挽救失足者的善意,更堅守預防犯罪、守護公共利益的底線。唯有如此,法治才能真正贏得人心,才能在維護社會安寧中發揮應有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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