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每天出家門,在公共樓道查看快遞卻總是裸露臀部!
對門女鄰居實在大無語,“該怎么生活?”。
最近,家住浦東新區上南花城的多位居民向《新聞坊》同心服務平臺求助,有一名51歲的男租客種種異常舉止,已嚴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多位居民持續投訴卻遭遇了處理難。
小區居民朱女士,11月拍攝到的視頻顯示,當天,這名體型較胖的租客正蹲在樓道里查看快遞。該男子雖穿著褲子,但臀部幾乎是裸露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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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供視頻截圖
而從半開的門往里看,其屋內已被快遞堆滿,幾乎無法踏入。朱女士表示,男子這一異常舉止并非偶然,而是每天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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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門拿快遞裸露臀部
求助人 朱女士:
他搬進來以后樓道里一直都是垃圾,包括安全通道里也都是垃圾。門口都是紙板箱,最重要的問題是他天天光著屁股出門,我們家都住的是女的。他還光著屁股進電梯,鄰居都看到過的,都很怕他。你說我們怎么生活下去,已經大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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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居民朱女士反映問題
朱女士告訴記者,除行為怪異外,這名男租客還有些敏感過激行為。對方搬來后,自己一家從未與其接觸過,但有一次社區民警上門走訪,男租客可能以為是朱女士報的警,于是在她家門口張貼了侮辱性詞匯。
求助人 朱女士:
有一次戶籍警上門,大概是和他咨詢些事情,結果第二天他就把這些紙頭貼出來了,寫的是“我們家戶號與狗不得入內”。戶籍警上門后說,這個事情和你鄰居沒關系的,不是他們報的警,他就把這張紙撕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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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貼出“鄰居家家戶號與狗不得入內”
為了解情況,記者與屬地居委工作人員一同來到男租客家。記者注意到,消防樓梯處堆滿了拆除的快遞,大多為進口護膚品及保健品,價格不菲。此外,家門口還放著幾單剛送達的外賣。居委工作人員多次敲門,卻始終無人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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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樓梯處堆滿了拆除的快遞
據屬地居委介紹,這名男租客姓羅,本地人,單身未婚。羅先生雖在上海有房產,四年來卻一直租住在上南花城。由于經常裸露身體,以及樓道堆物問題嚴重,此前也頻遭鄰居投訴,在該小區內已換了好幾次房子。
吳海音 上南花城居委會塊長:
上門溝通,但也沒有太大的作用,敲門一般情況是敲不開的。每次看到他每次都是這樣,有過一次他媽媽提醒他,意思讓他褲子拉拉好,但是他也沒有任何改變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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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南花城居委會塊長接受采訪
據了解,羅先生的母親今年已76歲,偶爾會上門收拾;但是記者嘗試電話聯系母親,卻未能聯系上。
求助人 朱女士:他是有親人的,不過不太來,到現在只看到過兩三次,關系好像不是很好,一直會罵他母親,把她母親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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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稱羅先生會辱罵母親
朱阿姨9號樓樓組長:和她媽媽聊過的,她媽媽就說,他要這樣我也沒辦法呀,父親也已經過世了。
居民朱阿姨是羅先生此前租住樓棟的樓組長,她告訴記者,羅先生平時不太與人來往,裸露等異常行為在3年前就偶爾發生,當時還沒有現在這般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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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先生此前租住樓棟的樓組長接受采訪
在朱阿姨看來,羅先生人不壞,還曾幫助過鄰里。在一次矛盾調解中,她偶然得知羅先生身體有特殊情況,需服藥控制。對此,屬地派出所也向記者證實,羅先生有抑郁癥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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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先生裸露臀部被拍
記者聯系到房東王女士得知,4年前,她與自如簽訂了為期4年的房屋托管協議,此前租住情況較好。對于新入住的羅先生,自如方面是"先斬后奏",直到今年8月頻繁接到鄰居投訴后,她才得知,新租客已嚴重影響了鄰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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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先生通過自如入住
房東 王女士:
差不多是租客入住3~4個月以后,鄰居很含蓄地和我說,好像這次租客比較臟,你們家這樣弄比較可惜,平時他也會和快遞發生一些爭執辱罵,也影響其他鄰居的一些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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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王女士接受采訪
王女士將情況反饋至自如,希望對方履行托管職責,勸阻房客合理使用房屋。由于此后沒有太大改觀,王女士便提出希望清退租客。在屬地派出所的調解下,目前租客表示愿意在本月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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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小區
事實上,由于居民投訴,這四年來羅先生在小區里已經數次搬家,搬家也許不能解決根本問題,那么,有什么比較好的解決方法嗎?
有專業人士告訴記者,羅先生這些的異常行為包括裸露、囤積、與他人發生爭執等,是心理問題的一個表現,他希望用這種方式獲得關注。本質上是一種求助信息的發布,建議家屬盡快帶其就醫。
法律界人士也建議,雖然羅先生還未達到政府托底監管或救助的程度,不過鑒于他個人及家庭的情況,還是建議屬地持續關心,主動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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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先生家中雜亂
閆玉冰 上海君之程律師事務所律師:
這個案例租客僅有一個抑郁癥診斷報告,他實質上的行為也沒有達到暴力傷害自身或者傷害他人嚴重的程度,沒有達到托底監管或者救助的程度,實際上這類糾紛如果能在最早的時候能進行主動排查和干預,效果往往是最好的。
一般像這種特殊的情況,鄰里尊重和包容的義務可能要比常人高一些;其次,家人的關懷也是必不可少的,對于他相關行為的緩解非常有作用;另外居委會提前上門隨訪、及時的排查和信息溝通,對于及時發現和制止行為十分必要,對于整個社區環境和公共安全的維護以及屬地派出所相互的配合來說,能夠達到一個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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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玉冰律師分析
此外在這個事件中,還有一點值得一提,就是中介方的“托管失職”。
租客羅先生愿意搬走且不要賠償,背后還頗費了一番波折。
男租客的房東王女士兩年前與自如簽訂了托管協議,記者看到,合同中寫明,自如負有運營房屋的職責,為此,王女士每月還需支付一筆1115元的管理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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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每月支付一筆1115元的管理服務費
當王女士聯系自如要求請租客退租時,自如方表示法務做清退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王女士提供報警單。但當王女士找鄰居拿來報警回執,按時提交給北京自如總部后,1個半月過去,自如方面依舊是"拖"字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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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案件接報回執
對此,自如上海區域租客管理團隊負責人表示,羅先生患病的情況他們并不知情;此外,羅先生提出愿意搬走,但需自如賠償1個月的房租12390元。而自如方面則認為,是房東王女士選擇清退租客,違約在先,因此大部分費用應需由王女士承擔。
李先生 自如上海區域租客管理負責人:
我們真不知道呀,要知道還有這檔子事我們也煩,我們和租客也談過,租客變化很快的,星期一他還愿意走,星期二立馬給我打電話說不愿意走,給我錢我才走。現在誰想讓租客走?是房東想讓租客走呀,依據合同來說,是房東違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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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如上海區域租客管理負責人接受電話采訪
法律界人士分析,從合同義務看,房東王女士的房子由自如托管,而自如方面卻未能盡到,合同約定的正確使用房屋目的,恰恰是自如出現了嚴重的違約行為;
而從法定義務看,租客的行為違反了"公序良俗",房東有權收回房屋,也無需支付違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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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事發小區
閆玉冰 上海君之程律師事務所律師:
租客在使用房子過程中實際有兩個主要行為,房東房子正確合理的使用這一合同目的實際是不可以達到的。如果幾個月一直缺位缺失,負有失職的責任,房東這邊又給予了他一個實質性的通知,在有效期內進行一個糾正行為,他沒有達到的話,我們認為可能是出現了嚴重違反合同義務的程度,房東其實可以基于合同關系,去解除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或者追究他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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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稱房東有權收回房屋
看看新聞記者: 李仕婧
編輯: 李麗潔
視頻編輯: 顧嘉瑋
攝像: 朱勇
責編: 李麗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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