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逛商場時,被一美女叫住,讓她3歲兒子試鏡當童模,可以參加專業比賽,甚至是上綜藝節目,石女士被對方畫的“大餅”吸引,“腦子一熱”直接付了15800元,結果,快到家時,丈夫跟她坦白,說自己已經離職了!石女士急忙找機構退錢,對方卻說,按照合同需要扣除30%的違約金!
石女士家兒子三歲,逛商場時,碰到一個美女,姑娘手里攥著一沓傳單,上面印著幾個眼熟的童裝品牌,湊過來說:“姐,我是文化公司的,看您家娃眼睛亮、氣質好,想邀去試鏡當童模,好多品牌都找我們要小孩呢。”
石女士本來想擺手走,姑娘卻蹲下來跟孩子搭話:“小朋友,阿姨給你拿個小墨鏡好不好?戴上跟小明星一樣。”兒子一聽有墨鏡,立馬停住腳。
姑娘順勢拉著娃的手:“走兩步給阿姨看看,就像電視里那樣。”娃踮著腳尖走了兩步,還故意挺肚子,姑娘拍著大腿喊:“我的天,這天賦絕了!肢體比專業小孩還順!”
硬拉著母子去商場四樓的機構試鏡,拍了段走步視頻后,所謂的“王老師”看都沒細看就說:“語言、肢體都拔尖,簽我們這兒肯定能接廣告。”
姑娘湊過來翻合同,指著“合作品牌”欄說:“你看,XX、XX這些童裝都跟我們合作,簽約后優先推你家娃上鏡,一次代言就賺回學費。現在報40節彩排班就能進簽約名單,每周一次課,每次90分鐘,總共15800。”
石女士看兒子也挺喜歡,腦子一熱就掏手機掃了碼。快到家時,丈夫才終于坦白,說自己不是休假,而是離職了。也就是說,現在全家已經沒了經濟來源,石女士找到機構退錢,
機構前臺拿出合同拍桌子:“違約要扣30%違約金。”
石女士急了,說自己一節課沒上,家里情況不支持這筆消費,目前,雙方已經協商解決!
有網友說,我兒子三四歲的時候在小區前面的十字路口也是被這樣套路過,不過我沒報,我同樓的鄰居被忽悠報名了,機構跑路了,現在還有兩萬多打了水漂!
還有網友說:“我婆婆上次帶孫子去菜市場,都被人說能當演員要交5000,我直接懟‘您先讓我孫子上回電視再給錢’,人立馬溜了”
這些套路很簡單!他們抓的就是家長‘望子成龍’的心思,尤其是寶媽,平時帶娃辛苦,就盼著孩子有出息,別人一夸‘天賦高’,立馬就沒理智了。
這些機構試鏡的孩子基本都能‘過’,說白了就是賣課程,跟‘皇帝的新裝’似的,就騙愿意信的人。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3條明明白白寫著,預付式消費沒提供服務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全額退款。石女士這情況,剛簽合同沒上課,完全占理。
老話說“沖動是魔鬼”,這話在育兒消費上最靈驗。多少家長抱著“孩子不能輸在起跑線上”的想法,被“天賦”“潛力股”這些詞沖昏頭,動輒花幾千上萬報班。
這些機構的套路其實不難破:主動搭訕的“星探”、零門檻的試鏡、夸大其詞的夸獎、高額課程費,再畫個“簽約賺錢”的餅。可偏偏家長一聽到別人夸自己孩子,就容易掉坑里——不是傻,是太愛孩子,總盼著孩子比別人強。
你們遇到過這種套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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