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在網絡流傳的實名舉報材料引發關注。該材料稱,北京市房山區長溝鎮六甲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強66年出生60歲在位數十載,涉嫌存在多項違紀違法行為,并指其長期得到房山區及長溝鎮部分領導的“庇護”,導致村民多次檢舉及上級督辦均“毫發未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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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土部門關于長溝鎮李俊生違法占地建設的督辦函
舉報材料列舉了多項具體指控。其一,李強為李某某(曾任職北京某區工商局副局長)行賄一塊2畝農田地,并協助他們在農田用地上違法建設房屋(現在居住),在房山區國土局認定為違法行為督辦后也未被查處,反而在后續的農村空氣能等改造項目中李強幫助其違規獲得國家補貼。其二,指控其在南水北調工程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套取巨額補償款,其中一筆存入在村委會工作王某江賬戶中其三,指控其幫助親屬在養豬場拆遷多次,其中一次為葡萄酒項目得到拆遷款后并未拆除依然繼續使用,后面又有兩次拆遷并獲得款項,在李強庇護下騙取國家補償款,長溝鎮撥款賬面清晰,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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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的養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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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共輔道路及綠化帶的建筑
上報材料還指控李強縱容指使甚至參與開設非法建筑垃圾填埋場并收費,涉嫌破壞環境污染。還將村集體資產無租金長期出租;未得到任何部門審批手續違規建設養老院,在區國土認定為違建后并以村集體資金繳納罰款形式將違章建筑“合法化”;并縱使占用公共輔路和綠化帶圍地使用。在退林還耕中百姓沒有得到補償款反而承包地的李某生得到全款。以及在村內土地補償款、土地流轉資金20年發放上存在不公開、不公正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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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納建筑垃圾地址,標明在李俊生大理石廠旁,村委委員李答家西邊
舉報材料特別指出,李強之所以能屢次規避查處,與房山區及長溝鎮部分在職及退休領導為其提供的“庇護、串通、壓低(事件)、提供消息”等行為有關,并點名提到區紀委監委辦公室某任主任因其父親(曾任長溝鎮副鎮長)與李強關系密切而提供幫助。
舉報材料稱,盡管房山區曾多次下發紅頭文件進行督辦,但均在鎮級領導層面被“化解”,問題未能取得實質進展。舉報人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并擔憂在當下的村黨支部換屆選舉中,李強仍會在“保護傘”下繼續參選任職。
(重要提示:以上信息均源自單方舉報材料,其真實性有待權威部門調查核實。本發布者不對其所涉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涉及具體違紀違法問題,建議通過紀檢監察機關等正規渠道實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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