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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趙奕
12月5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等七家協會聯合發布《關于防范涉虛擬貨幣等非法活動的風險提示》(下稱“提示”),其中指出,近期,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概念快速升溫,一些不法分子借機鼓吹有關交易炒作活動,打著穩定幣、空氣幣(π幣等)、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挖礦”的幌子開展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非法活動,并使用虛擬貨幣轉移違法犯罪所得,嚴重侵害了社會公眾的財產安全,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
根據提示,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是國家法定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我國境內流通使用。其中,π幣等空氣幣無實質性技術創新,無明確的商業應用場景和價值,發行和運營機制不透明,欺詐和市場操縱問題嚴重,且常出現借其名義開展的傳銷、詐騙活動。穩定幣目前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錢、集資詐騙、違規跨境轉移資金等非法活動的風險。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通過發行代幣(通證)或具有代幣(通證)特性的其他權益、債券憑證進行融資和交易活動,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機炒作風險等,目前我國金融管理部門未批準任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活動。同時,提示指出,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相關的業務。
提示還強調,虛擬貨幣價格大起大落,波動劇烈,常被用于投機炒作和傳銷詐騙等非法活動,請社會公眾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切勿參與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相關活動,以及借虛擬貨幣“挖礦”名義開展的非法集資和非法發行證券活動。
此前,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曾多次聯合其他協會發布重磅公告,提示相關風險。
2022年4月,發布《關于防范NFT相關金融風險的倡議》,其中指出,堅決遏制NFT金融化、證券化傾向。明確要求不得以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NFT發行交易的計價和結算工具;對發行、售賣、購買主體進行實名認證,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發行交易記錄,積極配合反洗錢工作。
2021年5月,發布《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明確表示,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同時提醒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謹防財產和權益損失。
2020年4月,發布《關于參與境外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投機炒作的風險提示》,提醒任何機構和個人都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監管規定,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活動及相關投機行為。
編輯:徐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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