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挖墳又看到趙宏提到的一個離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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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年因在副駕駛沒系安全帶被記錄違法,導致轉學被多所學校拒絕。"這個由中國政法大學趙宏教授提出的案例,乍聽之下,足以讓人義憤填膺,但稍加思考就會發現其中的邏輯漏洞多如篩子。這些所謂的法學家用這種違背基本常識的案例來推動立法討論,不僅不專業,更是對公眾智商的侮辱。
基于最基本的常識,一個未成年人因為副駕駛未系安全帶這種輕微交通違法,竟然會導致多所學校拒絕接收?這完全不符合我國教育實踐的現實情況。
眾所周知,即便是涉及嚴重違紀甚至輕微犯罪的學生,在教育系統中也有相應的轉學機制和特殊教育渠道。一個簡單的交通違法記錄,怎么可能成為無法逾越的障礙?
更合理的解釋是,要么這個案例有未被披露的特殊背景,要么就是案例本身存在嚴重夸大甚至虛構。如果學校真的因為這種原因拒絕學生,當事人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而不是坐視不理。
趙宏教授作為知名法律學者,在引用案例時本應保持學術嚴謹。然而,這個“安全帶案例”不僅缺乏具體時間、地點、人物等基本信息,更沒有說明最終如何“歷經曲折得到了解決”。
這種模糊處理方式,讓人不得不懷疑案例的真實性。法律論證需要的是確鑿的證據和嚴謹的邏輯,而不是靠煽情個案來博取同情。
值得注意的是,這類“離奇案例”在推動某些立法議程時頻頻出現。從到“安全帶影響轉學”,模式驚人地相似,都是通過極端個案來證明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深入分析可以發現,這些離奇案例都在為同一個目標服務,那就是推動違法記錄封存甚至消除制度。然而,我們需要清醒認識到,違法記錄的管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治安管理處罰雖然不屬于犯罪,但確實是違法行為。適當的記錄保存對于維護社會秩序、預防重復違法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學者應該基于整體社會利益進行理性討論,而不是依靠編造或夸大的個案來誤導公眾認知。這種操作方式,實際上是在透支法律界的公信力。
法治社會的建設必須建立在真實和可信的基礎上。如果法律學者在論證觀點時,可以隨意使用經不起推敲的案例,那么整個法治大廈都將建立在沙灘之上。我們應當堅持任何立法討論都必須基于真實情況和準確數據,而不是依靠煽情故事。
違法記錄的管理確實需要完善,但改革方向應該是更加精準、科學地區分不同性質的違法行為,設置合理的記錄保存期限,而不是簡單地“一封了之”。
更重要的是,法律學者有責任維護學術嚴肅性。用離奇案例來推動立法議程,短期內可能吸引關注,長期看卻會損害法律權威。
真正的法治進步,靠的是扎實的證據、嚴謹的論證和充分的民意討論,而不是靠編造離奇故事來煽動情緒。法律學者更應該珍惜自己的學術聲譽,用專業和誠信推動法治建設,而不是淪為某種議程的宣傳工具。
當法律論證需要依靠違背常識的個案時,我們有必要保持警惕——這到底是在推動法治進步,還是在破壞法治根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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