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執法關系營商環境的優化、市場預期的穩定。據新華社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強12月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情況匯報并審議通過《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草案)》。
會議指出,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取得積極成效。
會議強調,要聚焦重點難點、長效系統施治,推動由個案糾偏向類案規范、由問題整治向機制完善深化拓展,不斷提升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要通過制定實施《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強化全方位、全流程監督,進一步厘清執法權責邊界,壓實規范執法責任,對濫用職權、任性執法等行為嚴肅追責問責,使行政權力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今年1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堅決遏制亂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今年3月以來,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聚焦糾治四類突出問題:一是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問題;二是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行為;三是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四是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該罰不罰、“吃拿卡要”、粗暴執法等違反執法規范要求的行為。
司法部表示,這次專項行動目標明確,就是聚焦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精準監督,動真碰硬,加大糾治力度,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執法人員依法履職,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目前,專項行動已取得積極成效。截至11月,共查糾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案件5.4萬件,行政檢查總量下降32.9%。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健全規范涉企執法長效機制,防止和糾正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
此次國常會審議通過《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草案)》,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迎來法治保障。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趙吟表示,健全規范涉企執法長效機制,持續完善涉企執法事項清單、責任清單和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嚴格規范執法權限、程序和管轄范圍,從制度上杜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有助于進一步激發經營主體活力,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趙吟認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要進一步提升政策穩定性,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為企業發展減少制度成本。同時,持續加強企業權益保護,通過完善涉企糾紛快速處理機制,提升行政復議實效等,增強企業的法治“獲得感”。進一步圍繞科技創新、綠色發展等重點領域,更好發揮政策支持和引導作用,以法治之力助力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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