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換作是你,半夜起火、護照被燒,14天內找不到新老板就得被踢出境,你慌不慌?”——2023年10月29日香港宏福苑17樓火舌竄出窗口,三名外傭瞬間從“帶娃阿姨”變成“赤腳逃生者”,其中Mariz把雇主的嬰兒捆在胸前逆火折返救老人,Carren抱著5歲娃、揣著僅剩的外套和8萬港幣灰燼,隔天就被雇主一句“不用來了”扔進遣返倒計時。火是電線短路,真正的引信卻是“簽證綁死、宿舍綁死、身份綁死”的三重枷鎖。
火滅以后, NGO 排隊幫她們補指紋、拍證件照,政府派兩萬港幣“安慰紅包”,可隊還沒排到,Carren 的14天大限只剩9天。沒有住址證明不能開銀行戶,錢只能繼續打回印尼老家,護照費、機票費一扣,蓋房夢直接變回水泥袋。更離譜的是,同屋受災的本地住戶可以住政府暫住房,外傭卻因“非永居”被拒之門外,夜里只能擠在教會禮堂打地鋪,白天背著燒焦的護照復印件到處面試。有人一天跑六家,雇主一聽“火災受害人”立馬搖頭——怕她“有心理陰影”、怕她“證件不齊”、怕她“晦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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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不會說謊:香港36萬外傭,七成與雇主同住劏房或舊樓復式,消防隱患率比私人住宅高2.7倍,可法例仍寫明“外傭必須住在雇主地址”。一句“方便照顧”就把她們鎖在火場樓上的隔間床,連逃生繩都沒處綁。去年油麻地、前年深水埗,同樣劇情輪番上演,檢討報告寫了厚厚一疊,最后只加了一條“雇主宜為外傭準備手電筒”。手電筒能滅電線短路?別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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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管用的招,民間喊到喉嚨啞:一是把“14天轉雇”改成“受災可延90天”,讓燒光證件的人不用邊哭邊跑招聘會;二是開外傭專用庇護宿舍,火災、家暴、雇主破產都能暫住,租金由政府、中介、雇主三方共擔;三是允許外傭像本地工人一樣“自由住”,想搬出去就搬出去,別讓一張簽證變成手銬。新加坡去年已試點“外傭可外宿”,香港還在“研究研究”,研究到下次火災再來,又多了幾堆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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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z說不要當英雄,只想睡個整覺。可只要法律一天不改,她每天5點摸黑爬起檢查逃生門,把護照塞進塑料袋再藏進胸衣,連夢里都是濃煙。別等她真的變成“無名骨灰”才想起改規則,那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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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屯門阿欣 “燒到赤腳逃生還要被炒,講真老板你唔怕有報應咩?” ——網友@觀塘Peter “兩萬塊真系當外傭叫化子,佢幫你湊大個仔就值八萬啦!” ——網友@北角Shirley “樓都燒埋仲要佢14日內搵工,不如你先試下無身份證去面試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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