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兩名中國年輕女孩在日本神戶,一個鐵路平交道口被疾馳而來的電車撞死。
近一年后,家屬提起訴訟,索賠1.4億日元,理由很明確:這個道口本身就有致命缺陷,而鐵路公司多年未改,放任危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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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網絡上卻一片冷嘲:“活該!不守規矩還怪人家?”“在國內闖紅燈慣了,跑到日本送命,丟人!”仿佛只要貼上“中國人”、“游客”、“違規”幾個標簽,悲劇就自動變成了笑話。
但事實真這么簡單嗎?
先看現場:那是個極其特殊的“三明治”路口,兩條鐵軌夾著一條窄到僅容一人通過的斜坡隔離帶,外側才是公路斑馬線。行人要過街,必須先穿過鐵軌,站在隔離帶上等紅綠燈,再穿過另一條鐵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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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等待區寬度不足一米,緊貼軌道,且呈下坡狀。
更要命的是,隔離帶靠近軌道一側,竟劃有黃色區域,看似“等候區”,實則就在火車剎車距離內。當地居民都知道這里危險,連小學生都被禁止通行,需繞行15分鐘走地下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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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初來乍到的外國游客?
沒有中文警示,緊急按鈕藏在角落,欄桿放下后無語音提示,她們很可能以為,站在黃線內就是“安全等待區”。
司機事后說:“電線桿擋住了視線,根本看不見人。”
可問題來了:
如果一個道口常年發生事故(自2009年已出4起命案),
如果連本地人都覺得“早晚要出事”,
為什么鐵路公司不早做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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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這次兩名外國游客死亡,日本國土交通省才在10月啟動工程,封閉施工。
人命成了推動整改的最后籌碼。
當地相關人員表示,事故現場的平交道存在致命設計缺陷,平交道緊鄰國道2號的人行橫道,中間僅留有約1米寬的狹窄等候區,且該區域坡度較大,難以站立。
山陽電鐵已于5月在軌道區域加設中文、英文等五種語言的警示標識與圖示,提醒行人勿在鐵軌區域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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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人會說:“不管怎樣,欄桿都放下了,就不該站里面!”這話沒錯,規則確實如此。
但規則的有效性,建立在“普通人能清晰理解,并安全執行”的前提上。如果一個路口的設計本身就制造混淆、誘導誤判,那“違規”就不再是單純的個人過錯,而是系統性失職的結果。
試想:
你在一個陌生國家,語言不通,路標全是片假名,看到地面有黃色區域,旁邊又沒“禁止入內”標識,欄桿剛落下,你本能地停在離馬路最近的位置等綠燈,這算“明知故犯”,還是“合理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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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以秩序井然著稱,但再好的國民素質,也抵不過一個反人類的設計。
正如一位日本網友在本地論壇所言:“這不是游客的問題,是我們把人逼到了絕境。”
更諷刺的是,事故發生后,日本政府迅速承認該道口“空間狹窄、風險極高”,并立即立項改造。這等于變相承認:隱患早就存在,只是沒人愿意為“可能出事”提前買單。
如今家屬起訴,不是“碰瓷”,而是追問一個基本權利:公共設施是否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司機是否在可視范圍內及時鳴笛?鐵路公司是否因成本考量,長期忽視已知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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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日本《鐵道營業法》雖強調行人責任,但也規定運營方須采取“必要安全措施”。若法院認定山陽電鐵疏于管理,賠償并非不可能。
我們當然要教育公民遵守當地規則,但也不能把所有責任都壓在個體肩上,尤其當系統本身早已千瘡百孔。
真正的文明,不是指責死者“不懂規矩”,而是問一句:我們的道路、信號、標識,是否對所有人,包括老人、孩子、外國人,都足夠友好和清晰?
兩名女孩的命,不該只換來一句“咎由自取”。她們的死,至少應讓世界看到:再小的公共空間,也藏著對生命的尊重或漠視。
希望這場訴訟,不只是為了賠償,更是為了以后不再有人,因為一個模糊的黃線,付出生命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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