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27日清晨,蘇州河上仍彌漫著硝煙。華東野戰軍接管全城的手續還沒辦完,陳毅已被中央電令兼任上海市長。就在軍管會的辦公室里,他做的第一件私事不是安排糧食供應,而是飛報南昌——“請楊尚奎同志即刻協助,代為尋找肖菊英家屬”。這封電報在場的人都看見,卻沒人弄懂其中深意。
![]()
追溯緣由,時間必須倒回十七年前。1932年盛夏,贛西南特區指揮部外,敵機輪番轟炸,機關被迫分散。肖菊英在掩護群眾時,因跳入古井躲避彈雨而殉難。陳毅趕回興國得到噩耗,久久跪在井旁,隨后親筆擬定追烈報告,定性“革命烈士”。烈士標準寫得極其嚴格,他給出的全部根據只有一句:“其忠勇,無以復加。”這句話后來被保存在中央檔案館。
贛南的歲月里,陳毅與肖菊英相識、相知、結合,都發生在長征前那短暫的紅色根據地。黃泥排干部學校里,陳毅教軍事,也教詩詞;肖菊英辦夜校,還能操辦文藝演出。兩人棋逢對手,惺惺相惜。泰和攻城前夜,他們用一根小竹管交換誓言:“戰事結束就辦婚禮。”八月部隊經過大余,他們兌現了承諾,卻只留下一張簡單合影——連婚書都未及書寫。
![]()
1931年二次“圍剿”爆發后,陳毅常年奔走于前委與前線之間。為了保護機要,他命令區委機關“文件先行”。肖菊英遵令行動,卻因回頭察看群眾隊伍,被敵機鎖定,最終陷入井中。此事后來被地方老農口口相傳:“那位女干部,直到最后一刻還推著孩子走。”細節難考證,但可以確定的是,當年井口被木板封住,旁邊插著松枝,陳毅親自寫了一行字:“此處埋魂。”
抗戰與解放戰爭期間,陳毅幾度路過江西,都要抽空去信豐、興國尋找岳父岳母,送食鹽、送布匹。1944年冬,他在蘇北寫信給新四軍駐延安辦事處:“若南方交通恢復,請設法為肖家人解決生計。”信件如今保存于八路軍研究會,落款署“陳毅·敬上”,旁邊加注小字:“勿公開”。
![]()
所以,1949年那封電報并非突發奇想,而是延續多年的牽掛。電報中,陳毅把肖菊英的犧牲經過、墓地方位、家屬地址寫得明明白白:“興國坪山,平川中學后井旁,敵三次筑工事,墳已平,現難識別。”落款還按了市長印章,足見用心。當天傍晚,楊尚奎回電:“立即派人查訪,敬請安心。”
值得一提的是,同年秋天,陳毅向華東鐵路管理局推薦了肖菊英的大哥肖志容,理由是“會修機車”。文件上沒有任何特殊照顧語句,只寫著“熟練技工,可用”。這種低調安排,更凸顯陳毅的謹慎。后來朝鮮戰爭爆發,肖家小弟參軍赴朝,志愿軍司令部從不公開其親屬身份,避免被敵方利用。
![]()
1950年初,岳母胡金蘭抵滬。陳毅恰奉命訪蘇,家中由張茜接待。胡金蘭住了一個多月,執意要回江西,張茜送到碼頭,老人卻轉身笑道:“我不能再給國家添麻煩。”這段對話后來被秘書記錄,沒有任何煽情,卻能看出彼此的分寸感。
陳毅去世后,陳昊蘇到興國考察,當地干部領他到那口古井前。井口已被水泥圈起,旁邊立著一塊新碑,碑文只有四行:“肖菊英,1909—1931。掩護群眾,壯烈殉難。為蘇區巾幗之杰。后人敬立。”陳昊蘇沒說什么,只俯身看了幾分鐘。同行者回憶,當時誰都不好開口。
陳毅當年為何如此急切?原因并不復雜。革命年代,對戰友、對愛人的承諾往往來不及兌現,能做的只有事后補償。1949年他在上海主政,物資調度、人心安撫都要統籌,卻仍先發那封尋親電報,正是要完成他對亡妻的最后責任——讓肖家人知道,她的犧牲沒有被遺忘,也讓新政權給烈士家屬一個交代。
在檔案卷宗里,電報原件被歸類為“市長私人信件”,但市檔案館工作人員給出的評語是“具史料價值”。短短百余字,呈現的不僅是個人情感,更折射出當時領導干部對信義的嚴肅態度。試想一下,如果連最基本的承諾都無法兌現,如何讓百萬市民相信這座被炮火撕裂的城市會重生?
![]()
許多年過去,關于陳毅與肖菊英之間的故事,因文學作品而被浪漫化,但兩份原始文書——1931年的追烈報告和1949年的尋親電報——足以說明真相:革命不是抽象的口號,它是一條條血肉之軀撐起的生命線。陳毅在上海發出的第一封電報再次提醒世人,承諾與責任才是紅色傳統的底色。
2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