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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的女子被殺
2017年5月16日上午,有一個男子來到陜西某派出所報警。
他說,他的一個女性朋友失蹤了,這個女性朋友叫劉某。
他來到劉某家里,發現劉某沒在家。
他就一個人看了三個小時的電視,劉某怎么還沒有回來?
他打劉某的電話,電話是關機的。
他覺得很無聊,就開始打掃衛生,在他挪動拖鞋時,他發現拖鞋上有血跡。
他覺得不正常了。
現在他聯系不上劉某,又發現劉某拖鞋上有血跡,難道劉某遇害了嗎?
他只能來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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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發現他在談到劉某時,尤其是說到兩個人的關系時,他一直都是支支吾吾的。
不肯說透。
劉某不在家,他怎么進入劉某家里的?
他還看劉某家里的電視,還為劉某家打掃衛生,這不像是普通的關系呀。
他們到底是什么關系呢?
民警甚至都懷疑,劉某的消失,可能和他有關了。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向民警坦白,他是有妻子有孩子的,只不過他的妻子和孩子,都是在四川老家,他在陜西這邊打工。
他找了一個相好的,也就是劉某。
平時兩個在一起同居生活,他們算是不正當的男女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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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跟著報警人來到劉某家里,他們發現墻上有大量的噴濺血跡,拖鞋上也有血。而且現場還被刻意打掃過,墻上的血跡還被剮蹭了。
種種跡象表明,劉某很有可能遭遇不測了。
若是她遇害了的話,會是誰殺了她呢?
會不會是和她同居的這個情人(報警人)呢?
通過調查走訪,報警人沒有作案的時間,因為他一直在外出差,是出差回來后的三個小時里,他發現情況不對了。
于是,他就來報警了。
民警調取了劉某的電話記錄,發現那一天有10個人聯系過她。10個電話全部給核實后,只有一個上海的號碼很可疑。
因為這個號碼是新開的,而且沒有備注,不知道是誰打來的。
這個人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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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嫌疑
通過在移動公司的查詢,民警得知該機主的名字叫趙偉峰。
趙偉峰并不是別人,而是死者劉某的丈夫,只不過他常年在外打工。
他怎么突然聯系妻子了?
還是用新的號碼打給妻子的,民警知道趙偉峰和妻子有一個兒子,每天都是妻子接兒子上下學的。
自從劉某失蹤后,誰接的孩子上下學呢?
原來孩子被趙偉峰的姐姐接走了,她說,她之所以要去學校接孩子,是因為弟弟給她打電話,說妻子有點事情,需要讓她去接孩子。
她就去了。
聽到這里,民警認為趙偉峰的嫌疑很大。他在外面打工,他的妻子遇到了危險,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除非他回來過,而且還知道妻子的遭遇。
民警開始圍繞著趙偉峰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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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調取了劉某家樓房門口的監控,他們發現趙偉峰在5月15號晚上,來到了劉某的家里。
而且就在晚上八點半左右,他還從劉某家里背出來了一個東西。
這個東西是長條形的,很像是一個人。
他該不會背著尸體外出了吧?
他真的有那么大的膽子,晚上八點多,在居民樓里把尸體背下來了。
民警繼續跟蹤他,發現他把長條東西放到了一輛小汽車里,他開著汽車就向黃河邊上駛去了。他背的應該是尸體,劉某失蹤很有可能和他有關。
民警決定逮捕他,就在一個煤礦上,民警將熟睡的他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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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被捕后,承認了殺害妻子的事實。
他說,他殺了妻子是和妻子的婚外情有關,他一直在外打工,就在半年前他聽說妻子和他的好朋友同居了。
一開始他還不相信,通過核實,他確定這是真的。
家里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天都塌下來了。
他找過妻子談了一次,他是不想和妻子離婚的,也不想妻子出軌。他希望妻子能夠回心轉意,畢竟他們兩個都有孩子了。
當時談的很好,妻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也答應回歸家庭了。
只要他繼續出錢養妻子,養孩子,妻子劉某就不再出軌了。
可是,幾個月過去了,妻子還是讓他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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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個情夫
案發這一天傍晚,他再次來到妻子家里。
他知道妻子劉某和情夫沒有斷絕關系,他想要和妻子離婚,然后他們共同出錢撫養孩子,他再也不給妻子花錢了。
可是,妻子不同意。
妻子的意思是,把這個婚姻繼續持續下去,丈夫養孩子養她,還需要讓她有個情夫。
她還是要和情夫同居,也和丈夫保持夫妻關系,只要丈夫回家,她就是丈夫的。
作為丈夫的趙偉峰,肯定不會答應這件事了。
他們兩個吵起來了。
這件事根本就沒有辦法解決,爭吵的過程中,趙偉峰失去了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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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妻子的廚房里,拿出來了一把菜刀。
就是用這把菜刀,他將妻子給砍死了。
看到妻子身上流了很多血,他說,他后悔殺人了。但是,悲劇已經釀成了,后悔也沒有用了,他能做的就是拋尸了。
所以,他把妻子的尸體裝到袋子里,背出去后放在車里了。
他在黃河邊上,把妻子焚燒了。
焚燒后的骨頭,被他扔到了黃河里。
民警在他焚燒尸骨的地方,找到了部分殘留的肢體,經過鑒定就是劉某的。
他殺人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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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都出軌了,而且公然和情夫同居了,這種情況下,選擇和妻子離婚,才是最為明智的,真的犯不著殺人的。
因為這樣的事情殺人,那不是傻嗎?
畢竟殺人是要償命的呀,對不對?即便是妻子有錯在先,殺人了最輕也是會被判無期徒刑的。
真的沒必要殺人,對不對?
再就是劉某了,為何要出軌呢?
還是出軌了丈夫的好朋友,結果因為激怒了丈夫,導致自己被殺了。
因為奸情被殺,是不是也不值得呢?
婚外情釀命案,引以為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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