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們,今天刷到個投稿,給我 CPU 干燒了 —— 偷外賣的賊,吃了外賣后跳腳罵街,還要找外賣原主賠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
這操作,我愿稱之為 “2025 年度迷惑行為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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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給沒吃著瓜的朋友還原下劇情:某同學(咱叫他 “偷餐俠”)投稿墻墻,一開頭先賣慘:“知道偷外賣不好,但罵就罵吧我得說”—— 合著偷東西是小事,他受的 “委屈” 才是大事。
接著他語出驚人:自己路過順走一份外賣,回宿舍吃的時候沒在意味道(還嘴硬 “聞著臭吃著香”),結果發現這外賣里有 “排泄物”,還配了臭豆腐、螺螄粉掩味。
重點來了:“偷餐俠” 一邊輕描淡寫自己 “就一次兩次拿一下”,一邊理直氣壯地質問原主:“我可以賠你外賣錢,但你放污穢物,是不是該賠我醫藥費?”
甚至還委屈上了:“舍友看著我吃,滿臉惡心與嘲諷,你體會這種感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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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隔著屏幕都能感受到墻墻的無語 —— 回了句 “你也有錯在先”,“偷餐俠” 還急了:“偷你的了?你不該中立嗎?”
咱就是說,這腦回路是裝了反重力引擎嗎?
偷外賣這事兒,本身就是占別人便宜的缺德事 —— 誰沒遇過辛辛苦苦等一小時,下樓發現外賣被順走的崩潰?有人為了湊滿減算半天,有人加班到深夜就盼這口熱飯,結果被 “順手牽羊”,換誰不窩火?
可 “偷餐俠” 倒好,把 “偷” 說成 “拿一下”,把自己的盜竊行為弱化得像順走顆糖,轉頭因為外賣 “加料”(咱先不論這事真假,要是真的,原主這行為也涉嫌違法),立刻把自己包裝成 “無辜受害者”。
這是什么離譜的 “雙標邏輯”?合著偷東西是 “小失誤”,自己吃到臟東西就是 “天大的委屈”?
更搞笑的是他那句 “我可以賠你外賣錢”—— 合著偷了東西,賠原價就是 “仁至義盡”?那要是有人偷了他的手機,再甩給他兩千塊,他能笑著說 “沒事”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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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原主如果真的往外賣里加污穢物,這事兒更拎不清 —— 生氣可以理解,但用這種極端方式報復,不僅惡心人,還涉嫌故意傷害、投放危險物質,真要鬧到派出所,大概率是 “偷餐的挨罰,投污穢物的也得擔責”,純純兩敗俱傷。
但這事兒最讓人生氣的,是 “偷餐俠” 的理直氣壯:好像只要自己受了點 “委屈”,之前的錯就能一筆勾銷,甚至能反過來訛對方一筆。
這不是 “壞”,是 “巨嬰式自私”—— 只看得見自己的情緒,看不見別人的損失;只覺得自己受了委屈,意識不到是自己先踩了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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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已經炸了:有人說 “偷外賣還有臉喊冤?這是偷雞不成蝕把米還想訛米錢”;有人補刀 “舍友的惡心不是因為外賣臟,是因為你偷東西還嘴硬”。
其實這事兒也給咱提了個醒:遇到外賣被偷,別搞極端報復,要么找商家補發,要么找平臺投訴,實在氣不過調監控找學校 / 物業;至于那些動了 “順外賣” 念頭的人,也別覺得是 “小事”—— 偷一次是占小便宜,偷多了是盜竊,真要遇上 “偷餐俠” 這事兒,丟臉都是輕的。
最后想問一句:要是你是那個被偷外賣的人,遇上這種偷了東西還倒打一耙的主兒,你會咋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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