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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瓶山森林公園清溪景區。 王浩洪 攝
2017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對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制度的重大創新,是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監督的重要制度。東莞市審計局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作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關鍵抓手,以系統化思維、數字化賦能、常態化監督,“六力”齊發用審計“利劍”守護生態“綠裝”,為推進綠美東莞生態建設、繪就生態新圖景保駕護航。
全局謀劃 系統部署強引力
東莞市審計局準確把握自然資源審計工作定位和任務要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結合東莞生態環境治理工作重點,以及河網分布、森林覆蓋、土地規劃等具體情況,加強審計項目計劃立項研究,將資源環境審計作為年度重點審計任務謀劃部署,并通過同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與自然資源離任審計方式,實現審計內容資源共享、重要線索串聯互通,保障相關問題查深查透查全面。
點面結合 聯動協同聚合力
基于東莞“市直管鎮”的行政體制特點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的復雜性,東莞市審計局通過“上下聯動、專項攻堅”的審計組織形式,積極對接省審計廳部署,做到信息互通,疑點共享,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審計監督網絡。聚焦耕地保護、水資源管理等重大戰略落實情況,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問題,針對違法用地等突出問題,切實加強審計監督,發現農田撂荒、“非農化”等突出問題,推動有關責任部門加快復耕復綠、規范生態項目建設運營等,助力生態環境保護與自然資源管理提質增效。
同時,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涉及多個部門,東莞市審計局積極推動建立“審計+多部門”協同聯動機制,構建信息共享、線索互通、成果共用的監督格局,形成生態環境保護的合力。如審前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和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數據等,快速、準確核查相關存在問題;審后將審計發現的共性問題函告相關主管部門,聯合行業主管部門開展整改督導,形成監督閉環,實現“一般問題全面覆蓋、突出問題重點突破”的監督效果,有效破解了東莞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中條塊分割、權責交叉帶來的監督難題。
精準畫像 數據賦能增動力
面對東莞自然資源分布散、管理部門多、數據量大的現實狀況,東莞市審計局逐步構建立體化審計技術體系,讓審計監督更精準、更高效。東莞市審計局采集各管理部門的業務數據,應用GIS地理信息系統等工具,對數據進行關聯比對、異常篩查,構建可視化審計工作底圖,以此為基礎進行實地核驗,精準定位審計疑點,讓審計監督實現“圖上作業、精準落地”。近年來,還探索使用無人機航拍破解了實地核查中地形復雜、范圍廣闊等難題,如跟蹤審計森林病蟲害防治、防火林帶建設情況時,運用無人機對難以到達的山區進行全景航拍,通過比對不同時期的影像數據,核查林木種植、采伐以及植被恢復等情況。
“大數據篩查鎖定疑點、GIS定位精準畫像、無人機實地核驗”的閉環模式,實現了從“被動核查”向“主動發現”、從“全面排查”向“精準靶向”的轉變,進一步提升了審計效率,以及審計發現問題的專業性、全面性。
明確標準 科學評價提效力
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涉及領域廣、專業性強、評價標準復雜,為破解“審計什么、怎么評價”的難題,東莞市審計局持續推動審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發展,在充分調研東莞自然資源稟賦和管理實際的基礎上,參照《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試行)》,根據實踐情況不斷優化完善對領導干部的評價標準,為審計人員開展工作提供了“操作手冊”,有效解決了以往審計中評價標準不統一、數據來源不清晰等問題。
明確評價標準,東莞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現了從“定性描述”向“定量評價”轉變,審計結論更具公信力,既有力推動領導干部壓實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也保護了領導干部擔當作為、探索創新的積極性。
閉環整改 建章立制夯內力
東莞市審計局堅持把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與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一體謀劃、一體推進,構建“清單管理、跟蹤督導、考核問責、長效治理”的閉環整改機制,對資源環境審計發現的問題分類梳理,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目標、責任主體、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區分問題類型,實行差異化管理。強化整改督導力度,由局領導班子帶隊,赴鎮街開展審計整改“回頭看”,通過實地核查、資料查閱、座談訪談等方式,確保真改、實改、改到位。
針對審計發現的共性問題,如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執法不力以及處置不及時等,推動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不斷完善制度機制,夯實制度根基,保障重大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位,領導干部嚴格管權用權,提升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治理效能,蹄疾步穩推進綠色發展。
推動發展 成果運用顯實力
東莞市審計局高度重視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成果轉化,及時將相關審計成果上報市委、市政府,獲市領導多次作出工作批示,推動審計發現的違法用地等重點問題納入市政府重點督辦事項,實行掛圖作戰、銷號管理。定期向社會公布審計工作報告和整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構建“政府主導、審計牽頭、部門聯動、社會監督”的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體系,有效提升治理效能。
同時,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結果及整改情況報送市委組織部,供其在考核、任免、獎懲干部時參考,切實以審計成果撬動生態環境治理升級。東莞市審計局專門邀請省審計廳專家,結合真實審計案例,為全市各鎮街(園區)、市直部門及重點企業主要負責人講解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與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履行要點,深化各級領導干部對“任期內要守好生態家底”的認識,嚴格落實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筑牢生態安全屏障,鋪就綠色發展新畫卷。
采寫:南都記者 曾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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