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向筆者爆料,山西侯馬市山西金瑞祥智能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稱“金瑞祥公司”)年產70萬噸鋅鋁鎂新材料及20萬噸智能交安產品制造項目,以“當年開工、當年投產”的“侯馬速度”高調宣傳,卻存在明顯的環評流程違規問題,更疑似與環評編制單位相互勾結,炮制虛假環評報告,當地主管部門的監管缺位讓違法操作一路綠燈,引發公眾強烈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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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臨汾日報10月14日報道,金瑞祥公司已正式投產,第一批產品已順利下線發往客戶,官方盛贊該項目跑出了亮眼的建設速度。但網友梳理公開信息后發現,這份“速度”背后藏著嚴重的合規漏洞:金瑞祥公司直到2025年5月18日才委托山西中致環保技術有限公司承擔項目環評工作,而臨汾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遲至11月17日才公示該項目環評手續受理情況,此時距離企業官宣投產已過去整整一個月,完全顛倒了“先批后建”的法定流程。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九條明確規定,需編制環評文件的建設項目,必須在開工建設前完成環評審批,未獲批項目絕對不得開工建設。也就是說,環評審批是項目開工的法定前置條件,而金瑞祥公司卻在環評尚未受理公示時就已完成建設并投產,違法行為事實清晰。更令人費解的是,作為承接環評業務的山西中致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在項目已近投產尾聲時才接手編制工作,要在短時間內完成符合規范的環評報告難度極大,網友質疑其極有可能通過數據造假、內容抄襲等違規手段,快速炮制虛假報告以應付審批,而這背后或存在金瑞祥公司與該環保公司的利益勾結。結合近年全國曝光的環評違法案例來看,環評造假常見手段包括監測數據偽造、報告內容抄襲、關鍵信息遺漏等,此類行為不僅會導致環評結論失真,更會給生態環境埋下隱患。網友指出,金瑞祥項目的環評報告在項目已投產的背景下倉促編制,既無法真實反映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生態影響,也難以科學評估生產環節的污染風險,其報告真實性和合規性存疑。而環評編制單位明知項目已違規投產,仍承接業務并推進審批流程,明顯違背職業操守,雙方協同規避監管的嫌疑難以洗脫。更值得關注的是,如此明顯的流程倒置,當地生態環境、行政審批等主管部門卻未能及時發現并制止。從項目開工建設到投產銷售,需經過多輪前期籌備與現場施工,主管部門若正常履行監管職責,不可能對違法情況毫不知情。此前臨汾市就曾出現過環保部門因環評審核把關不嚴被問責的案例,某縣環保局曾因工作人員疏漏,讓企業用虛假材料獲批項目,局長及副局長均受到黨紀處分,如今金瑞祥項目的違規情節更為嚴重,背后是否存在監管人員失職瀆職甚至利益輸送,亟待核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建設項目環評報告存在虛假、重大缺陷等問題的,建設單位將面臨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環評編制單位也將被處以高額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被禁止從業,相關責任人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責任。網友強烈呼吁,上級生態環境及紀檢部門應立即介入調查,一方面核查金瑞祥公司未批先建的違法事實,徹查其與環評公司是否存在勾結造假行為,依法從重處罰相關責任方;另一方面嚴查主管部門監管缺位問題,補齊監管漏洞,杜絕以犧牲生態環境和法律尊嚴為代價的虛假發展速度。目前,網友們會持續跟進事件進展。公眾期待相關部門能盡快回應關切,查清事實真相,維護生態環境管理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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