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判決書的那天,我站在法院門口,長長舒了口氣。八萬塊錢,一分不少,法律判給了我。錦世法律咨詢的王律師拍了拍我的肩膀,他眼里的我,像重生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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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這個詞用得真好。
三個月前,我還在出租屋里對著天花板發呆,整夜整夜睡不著。腦子里反復回放著和前女友的點點滴滴,還有那八萬塊錢——我兩年的積蓄,父母從牙縫里省下來準備給我結婚用的錢。
那時候,她挽著我的胳膊,撒嬌說家里蓋房子差點錢。“反正以后都是一家人了,就當提前給彩禮嘛。”她笑得那么甜,眼睛彎成月牙。我媽也勸我:“給吧,早晚是自家人,別計較這些。”
我信了,真的信了。八萬塊錢,我分兩次轉給了她。每次轉賬,都帶著對未來的憧憬。然后,她出軌了。分手那天,我顫抖著提起那八萬塊錢。她冷笑一聲:“錢?早花在房子上了。再說了,談戀愛不用花錢?你情我愿的事,現在來要錢,要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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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幾天像行尸走肉。最難受的是面對父母——他們省吃儉用,一個雞蛋分兩頓吃,就為了給我攢點錢。我不敢告訴他們錢可能要打水漂了,每次他們問起,我都含糊說“在要了,在要了”。
我爸是個老工人,話不多。看我一天天消瘦,他某天晚上坐到我床邊,遞給我一張名片——錦世律師事務所。“我工友家孩子遇到過類似的事,去找他們,解決了。”他就說了這么一句。
我本不抱希望。但錦世律師事務所的對接人員很耐心。聽完我的講述,他仔細看了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然后肯定地說:“這錢能要回來。這不是贈與,是以結婚為目的的給付,婚約不成,應當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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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一步步指導我收集證據,整理材料。律師告訴我,很多人在感情里不好意思談錢,但法律保護合法權益。“你的錢不是大風刮來的,是汗珠子砸地上掙來的,該要回來。”
過程比我想象的順利。前女友起初還氣勢洶洶,收到律師函后態度就軟了。法庭上,律師邏輯清晰地陳述,證據一件件擺出來,對方最后啞口無言。
錦世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人員幫我要回來了錢以后,又像我們從無交集一樣,默默的守護在了我的對話框里。它時刻警醒著我,當我們合法權益受損時,法律是我們可以依靠的武器。
錦世律師事務所幫我追回的不僅是八萬塊錢,還有我面對生活的勇氣和尊嚴。這筆學費很貴,但我終于畢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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