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剛剛聊完有護士患癌后申請病假被拒,今天又看到一條新聞,“最快女護士”張水華被單位處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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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仔細看一下醫院的規定,首先來看一下是否違規,我認為醫院條例寫的很清楚,確實違規了。
1、在職人員未經醫院允許,和公司簽約確實違規。畢竟是在編護士,勞動關系是在單位的,如果想獲取額外代言,肯定要和醫院說。否則人家拿著醫院title,說xx醫院護士嚴選,那合適嗎?肯定不。
2、帶有欺瞞性質的違規調班:這個真的觸到諸多打工人的逆鱗,帶入一下,如果有個同事,多次調班,可能這次是這個理由,下次又是那個原因,總之周末總是消失不見,自己只能代班,結果一看新聞,天塌了,感情人家去跑馬拿名次,又有獎金又有名氣,跑個獎金二十萬,頂自己干不知道多久。
我們再來看下處罰:
1、半年內不能升職稱。
2、考核不能評優。
這樣一看,醫院的處罰輕微到不行,畢竟她本來天天想著跑馬,不可能花時間精力在升副主任護士上,如果她這樣都能升,都得質疑一下副高的含金量。
評優更是無所謂,了解的大部分醫院,本身評優就是極少數人(表現特別突出or關系戶)才有的,評上了有點獎金以資鼓勵。
寫到這里,我不禁笑了,多少人每天當牛做馬兢兢業業,從來不遲到早退,也沒得升職稱和評優的機會。看來這個處罰,我們每個牛馬都隱形擁有了。
張水華是一名醫護人員,具有職業特殊性。
張水華在醫院做護理工作,除了護理工作本身,每個護士還會分配其他工作,比如做教學管理護士、感控護士等等。
張水華可以跑出這么好的成績,估計她也沒有做額外的工作,額外的工作全都落在了她同事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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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不可能永遠只偏心張水華一個人,她想要要周末調休,其他同事也想要周末休息。
張水華有自己的個人愛好,其他護士同事們也有愛好,如果大家都要周末調休,那這個班還怎么上?
數據顯示,自張水華復出以后,一個月左右休了三次周末,三次馬拉松比賽難道都剛剛好都在她休息的時候進行?這不太現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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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她這幾次馬拉松都是正常排班,那就侮辱人智商了。
張水華的團隊辟謠的時候也說,他們科室的護士“大部分”一個月的周期內可以獲得2次完整的雙休,且賽后張水華也感謝了領導,試問她是怎么感謝的呢?
張水華有沒有公開說過感謝默默支持她的跑友、朋友,還有各位領導(沒有說同事)?
答案是并沒有,而且從她的抖音文案來看,她的態度依舊和哈爾濱馬拉松時候一樣,依舊對她的領導同事們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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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精力永遠都是有限的,但欲望是無限的。
張水華既要護士這份工作,又要跑馬拉松比賽,還要簽約,天下哪有那么多的美事。
退一萬步來說張水華做這些都沒問題,但不能要求別人遷就她,更甚者她在公開場合通過輿論“ 綁 架 ” 其領導、同事,這一行為更是加劇了她在職業中的壞形象。
而且,張水華所在的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是福建省最好的醫院之一(前兩名),同時也是患者就診量最大的綜合性醫院之一,在這樣超級忙連軸轉的醫院要調班,領導一個頭兩個大可想而知,而張水華非但不去感恩領導同事,還在公開場合蛐蛐,也說明她的人品一般。
其實比起調班,調動到不那么忙的小醫院或專科醫院可能是更好的選擇(說不定還能成為新醫院的看板),在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恐怕真的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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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醫院工作日每天都需要有人加班,加班的白天就不會來,然后第二天下班后也不會來,周末兩天會產生6個8h調休,需要分布在一周的正常工作的8h消耗。
如果一個人完全不參加周末的調休,那么制造出的問題就是6個工作日調休全部由她的同事們消耗,消耗的時候又要繞開自己本身的工作日加班前后兩個白班,同時這個人也只能接受在周一至周四值夜班,這完全不是+人能解決的問題。
在社媒上,有博主表示張水華在部門內部已經惹了眾怒:“全科室拒簽考勤表,張水華終于慌了。
從這個決定來看醫院對張水華的處罰已經很輕了,相當于罰酒三杯而已。
要知道,真的按衛 健 委 的規定,張水華違規兼職是可以被開除的,醫院已經是在國家規定的范圍里給了個最輕的處罰,相當于沒有處罰了。
希望張水華日后在熱愛自己的個人愛好的同時也能兼顧其職業,多替領導、同事們以及患者們著想一下。
素材來源于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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