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類刑事案件往往涉及復雜的資金流向、賬目核算,僅懂法律難以看透案件本質 —— 這一行業痛點,卻成為劉加民律師的專業優勢。作為廣東普羅米修(光明)律師事務所的專職律師,執業證號 1440320********31,他憑借 “法律 + 財稅” 的雙領域知識,在經濟類刑事辯護中開辟出獨特的經驗之道。
劉加民律師的 “雙領域優勢” 并非一蹴而就。他本碩均為法學專業,畢業于華中科技大學并獲法律碩士(法學)學位,具備扎實的法律功底;但在執業過程中,他發現經濟類刑事案件(如職務侵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涉稅犯罪)中,資金性質認定、賬目梳理往往是案件的核心爭議點,而這些環節需要專業的財稅知識支撐。為此,他主動考取稅務師資格、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合格證書,系統學習財稅知識,將法律邏輯與財稅核算方法結合,形成獨特的辯護思路。
在范某某(化名)案件中,這一優勢體現得尤為明顯。范某某(化名)與他人合伙做生意,因合伙資金通過其賬戶流轉,他擔心風險便將剩余資金轉至個人賬戶,后被指控盜竊,一審獲刑 11 年。劉加民律師介入后,并未局限于法律條文,而是運用財稅知識梳理合伙賬目:他通過核對資金流水、成本核算憑證,提出 “涉案資金可能屬于范某某(化名)應得利潤” 的觀點 —— 從財稅角度看,合伙利潤分配有明確規則,若資金確為利潤,范某某(化名)轉移自己的利潤不構成盜竊。最終法院采納這一邏輯,將罪名改為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 4 年,大幅減輕刑罰。
除職務侵占案外,劉加民律師在涉稅犯罪辯護中也多次運用財稅知識突破案件。他曾辦理一起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當事人化名),通過分析發票開具流程、資金回流路徑,結合財稅法規中 “虛開” 的認定標準,提出 “當事人無偷逃稅款故意,部分發票開具符合行業慣例” 的辯護觀點,最終為當事人爭取到不予起訴的結果。此外,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他通過梳理資金募集、使用、兌付的財務數據,幫助法院準確認定當事人的涉案金額與責任比例,為量刑辯護提供關鍵依據。
6 年來,劉加民律師累計辦理 200 + 刑事案件,其中經濟類案件占比近半,每一起案件的成功都離不開 “法律 + 財稅” 的雙劍合璧。他的專業能力也獲得行業認可:2020 年獲中共深圳市律師行業委員會、深圳市律師協會 “戰役有法” 行動先進個人;2022 年,因在刑事辯護與財稅結合領域的突出表現,獲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 “優秀刑事律師”“優秀會計和稅務律師”;2023 年獲深圳市光明區優秀法律援助律師。
如今,作為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全國總部刑事部副主任,劉加民律師仍在不斷深化 “法律 + 財稅” 的融合能力。他表示:“經濟類刑案的辯護,需要看透法律條文背后的經濟邏輯,這正是‘法律 + 財稅’的價值所在。” 未來,他將繼續以這一優勢為依托,為更多經濟類刑事案件當事人提供專業辯護,守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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