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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胖胖記得,在19年茅盾文學獎獲獎作品《主角》里,陳彥寫下這么一句話:
“被設計、被捉弄、被安排的人,永遠是最后一個才知道的。當你知道自己命運已被設計、被捉弄、被安排時,一切都已無法挽回了。”
微利不輕取,又何來雁過拔毛,幽機本無形,偏教事起于無聲。
看似尋常的一點點蠅頭小利,只要能從你身上摳下來,便永遠有人樂于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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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多名居民向媒體欄目小莉幫忙反映,小區電動車充電樁存在充電不實、收費不合理的問題。
有人充一次電,電費只有0.92元,服務費卻要1.44元。還有人電費0.05元,服務費高達0.37元,是電費的七倍多。
以前不到兩塊錢能充滿的小電瓶,現在三四塊錢都充不滿。
當然,無語又憤怒的遠不止于此!
新鄭一位居民說,在老家直接插電充,一晚上能跑四五十公里。
可在小區充電樁上充滿電之后,只能跑二十多公里,說是充滿了,但就是虛電。
鄭州高新區的查女士也有類似的遭遇:
她買的是新電動車,按說明書應該能跑八十公里,可在小區充電樁上充滿電,只能跑四十多公里。
她聲稱:“已經顯示充滿了,為什么還是只能跑一半?”
如果只是個別品牌、個別機器,還可以說是質量問題。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后面記者采訪到的一個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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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某充電樁生產廠家,在面對記者以我們小區也想安裝充電樁的身份咨詢時,工作人員可謂是非常坦誠:
不管哪家公司,都是可以設置的,看你自己怎么設置了。
可以降低功率,把充電系數往上調,輸入的電流可以改,電量就會減少一些。
雖然沒有真正充到1度電,但照樣可以按1度電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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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則新聞沒有曝光之前,胖胖是萬萬想不到還有如此技法!
換句話說,消費者以為自己是在跟真實電顯數據打交道,結果其實是在跟一串后臺參數打交道。
那串參數,還是別人掌握的。
接著,記者接著又暗訪了一家位于鄭州的充電樁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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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進一步解釋,哪怕小區把電價和服務費的收費標準公示得明明白白,也仍然可以通過技術設置悄悄提高費用。
電動車在充電時,功率會從峰值逐漸往下降。
電池顯示充滿以后,為了維持滿電狀態,充電樁還會提供一個恒定的浮充電壓和很小的浮充電流。
只要把這段浮充時間悄悄拉長,充電樁就可以一直計費,浮充時間越長,服務費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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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后臺還可以調整計費等級。
比如服務費按功率分檔,本來應當是多大功率收多少錢,結果后臺設置就會變成:
六百瓦以下,統統按六百瓦來收。
消費者看到的是:
插上去,燈亮了,開始計時,最后刷個二維碼付款。
后臺看到的,是一個一個可調整的參數:功率、系數、浮充時間、計費檔位。
多收的這一筆筆費用,最后進了誰的口袋?
運營商說,自己要承擔場地、雨棚等成本,還要給物業分成,一般是營業額的10%—15%。
意思很明顯,設備投入不小,后臺運營也要錢,包括涉及分賬。
其實,這種亂象并不是沒人管、沒文件。
早在去年2024年,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曾聯合發文,發布《關于貫徹落實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要求充電費用價費分離,運營商應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充電電費。
說白了,就是電費歸電費,服務費歸服務費,清清楚楚寫給老百姓看。
但紙面上的規范,和后臺里的調系數,就這樣和平共存著。
說難聽點,這已經涉及了違法!這是實實在在的消費欺詐!
如果經營者通過技術手段故意減慢充電速度、延長浮充時間,卻按正常充電標準來收費牟利,那就是在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知情權。
消費者以為自己買的是充足的一度電,實際上買到的是被縮水、被拉長、被偷梁換柱的一度電。
這損失可不小,有一句話,叫:小數怕長積。
一棟小區,一排車棚,一整片城區,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只要后臺那串看不見的參數不被碰一根毫毛,這些被摳出來的蠅頭小利,就會穩穩地流向少數人的口袋。
金額如果按單次看,確實不嚇人,但溫水煮青蛙般反復薅,頻率也高,這筆錢就不是不痛不癢,總量是足夠驚人。
這種技術上去欺詐,在胖胖看來,可不輕于稱重少兩兩,秤砣有問題,加油加少了,油槍有問題。
至少,這還比較容易核查。
數字正常,進度條顯示已充滿,每個消費者很難去發現每一組數據背后的邏輯。
你說說,是誰有權修改這些規則?又是誰在暗中掐著你的錢包?
這條利益鏈條的三個角色其實很是明顯:
設備生產企業、運營商、物業。
這就實際上構成了這三方最穩定、最安全的利潤來源。
眼下,記者已經聯合新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到現場調查處理。
新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會調取運營方和物業的后臺數據,查實涉嫌違法情況后依法處理。
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也表示,會就群眾反映的充電貴等問題展開調查。
節目播出后,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主動聯系節目組,并聯合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相關生產企業和物業公司進行調查。
這其實是好事,但胖胖還是希望,這事能有提前預防、提前介入的監管!
錯已經發生,再去糾,那沒有曝光的、沒有人敢說的、發生在無數小區角落里的日常小欺小騙,就很容易被當成個例被隱匿。
從法律層面看,律師已經說得很明白:
如果經營者通過技術手段故意減慢充電速度,卻按正常標準收費牟利,就是消費欺詐。
消費者有權要求對方退還非法獲利,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說句大實話,譬如一個上班族,下班回家之后,再去學習什么電機原理、功率曲線、浮充電流,再去和充電樁后臺的參數較真,這也不現實。
當維權的門檻太高,那么很多牟利就可以非常模糊地進行!
明明可以明牌,讓消費者心里知道錢花到哪,規則怎么定,誰在收費用、誰在承擔責任。
胖胖是不反對別人掙錢,不反對企業有利潤,也不反對服務有服務費。
但至少得公開,讓人知道自己在付什么錢,買什么服務,承擔什么風險。
每一度電,都該是實打實的一度電,而不是一個藏著貓膩的參數。
不得不說,眼下的現實里,總有一些人空有一副人的皮囊,卻在規則的縫隙里暴露出豺狼饕餮的本性,毫末之利,取之無厭。
吃,不是不能吃,逐利也本無罪。
只是,世上萬般取利,當有萬般取利的體面。
君子謀利,也起碼該講究一個光明正大。
吧唧嘴太大聲的、吃相不文雅,就要小心吃飯的時候別咬到自己的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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